须加盖
根据《呼和浩特市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呼科字〔2021〕47号)和《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呼和浩特市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的通知》(呼科字〔2022〕48号)要求,通过基地建设单位申报、旗县区科技管理部门推荐、专家组现场考察评分,经市科技局局务会研究决定,现将“土默特左旗正时生态高效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等9家拟认定为2022年呼和浩特市农业科技示范基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13日-19日。 自公示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基地的真实性、基地创建单位有异议的,以书面方式提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玉环恩诺自动控制设备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个铜制阀门生产线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现将监测报告和验收意见公示如下:项目名称:玉环恩诺自动控制设备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个铜制阀门生产线技改项目建设单位:玉环恩诺自动控制设备有限公司公示时间:2022年5月11日-2022年6月9日(公示的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监测报告和验收意见具体见附件 联系人:郑立军 联系电话:13600572229 还剩一步! 确认邮件已发至你的邮箱。 请点击邮件中的确认链接,完成订阅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河南省水利水电学校的委托,就河南省水利水电学校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采购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5-1504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提供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日期以发布招标公告日期后开具为准(内容应包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7、非生产制造商需提供原厂商专项授权书(其中综合布线及网络要求同一品牌厂商); 1、报名时间:2015年9月24日—2015年9月30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花园路与红专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12楼1222室; 3、报名方式: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满足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授权书等,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4、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5、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2.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花园路与红专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12楼开标室
澳门新浦京国际交流学院家具采购项目已获学院批准。按照国家及学院相关管理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和相互信任、互利互惠的原则,现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投标人须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和要求提供货物; 2、环保要求:符合绿色环保要求
依据《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GB/T17775-2003)及评定细则,按照文化和旅游部《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河南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修订版)相关要求,通过“自愿申报、逐级推荐、景观评审、暗访检查、党组研究”等程序,拟认定沈丘县李鸣钟故居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9日至1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向沈丘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产业发展和资源开发股提供书面异议材料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根据《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5〕24号)要求,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军队院校教育主 管部门推荐,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组织形式审核、网络评审和会议评审,遴选出100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入选单位。现将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入 选名单通过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和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月13日至2016年1月21日。 公示期内,如对本次公示的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入选单位有异议,请以信件形式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反映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大配套督查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8号)要求,经过设区市申报(推荐)、网络评议和会议评议,拟推荐无锡市、徐州市、常州市、苏州市、南京市浦口区、常州市武进区、太仓市、如皋市、涟水县、丹阳市作为2022年度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效明显的地区。现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16日至3月22日。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反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地址、电话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示范区示范校建设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20〕40号)和《关于开展2022年度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示范区示范校遴选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处函〔2022〕3号)要求,经各市级推荐、省级评估,共遴选出全省第二批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示范区24个,示范校208个。现将遴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2022年12月9日开始。 公示期间,如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请实名(单位须加盖公章、个人须签署真实姓名)向我厅基础教育处反映,并注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
文昌市翁田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一期)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文昌市翁田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事项等)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文昌市翁田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一期) 公示内容: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事项等(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文昌市翁田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为认真做好省直机关办公用房大中修工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于2021年11月成立了工程咨询专家委员会。为进一步提高专委会的专业服务水平,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于近期开展了行业专家的增补工作,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为2022年6月6日至2022年6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