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发
碌曲县运管分局的前身是碌曲交通局下属的“碌曲县机关车辆管理办公室”,1983年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甘政发(1982)37号文件精神,成立了“碌曲县公路运输运输管理所”,其成立时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本辖区公路运输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有关运输方面的方针政策;整顿运输秩序,搞好货源的组织管理;平衡安排县内的运输;搞好计划运输和合理运输。 2004年5月依据甘南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甘南州公路运输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州机编字(2004)1号文件,碌曲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更改机构名称为“甘南州道路运输管理局碌曲分局”,为正科级建制,编制7人。下设3个职能股室:综合股、业务股、运政股(运政执法大队)
为改善全省大气环境质量,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根据《山东省机动车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和〈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一期(2013—201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鲁政发〔2013〕12号)等规定,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山东省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管理办法》(鲁政办发〔2013〕28号),决定实施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政策。 一、什么是黄标车? 黄标车是指经环保检验合格,低于国家第一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低于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柴油车。据有关方面测算,黄标车排放的污染物量占机动车排放的70%
根据《黑龙江省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异动管理实施细则》(黑教学〔2014〕71号)和《黑河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实施细则》(黑院政发〔2017〕154号)文件,我校2017级学生在文件规定的转专业时限内共有29名学生申请转专业:有10名非大类招生专业学生提交了转专业申请(其中:有5人申请降级转入新专业);另有19名大类招生专业学生申请专业分流到相关专业。经学校2018年第8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审议,以上29名学生均符合转专业的相关要求,同意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现将审议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9月7日至13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内实名向教务处学籍科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