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书
持械聚众斗殴致人死亡,判决有期徒刑二年
持械聚众斗殴致人死亡,判决有期徒刑二年。 法律索引: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犯聚众斗殴罪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本案案情:天津市检察院某某分院在起诉书中指控:“2011年3月某日,被告人刘某某与被告人郭某某在某公寓因琐事发生口角后,刘某某纠集了被告人孙某某、苏某等人与郭某某纠集的辛某、梁某某、宋某某等人在某公寓附近的大道路边进行斗殴
综合cnn、nbc、福克斯新闻等美媒报道,当地时间4月1日
综合CNN、NBC、福克斯新闻等美媒报道,当地时间4月1日,美国联邦检察官对一名持中国护照的女子提起诉讼,指控她在上周末做虚假陈述、并携带装有“恶意软件”的优盘,非法进入美国总统特朗普在佛罗里达州的“冬季白宫”——海湖庄园(Mar-a-Lago club)。 目前该女子已被联邦政府拘留,等待4月8日的听证会,倘若罪名成立,该女子将面临高达5年监禁和25万美元罚款。 刑事起诉书显示,这名名叫张玉晶(音译)的女子,被控于上周六(3月30日)下午12点15分左右,携带两本中国护照非法进入海湖庄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