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财产
男女双方结婚时,彩礼是中国的传统习俗。彩礼一般由男方家庭赠送给女方家庭。送彩礼的前提是男女双方结婚,办理结婚登记
昆明****给你科普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婚姻法》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结婚不久,女方提出离婚,结婚之前给女方彩礼、礼金、首饰等在离婚时能否主张分割? 上海离婚律师网律师按,不少年轻夫妻,感情容易冲动,结婚容易冲动,等到结婚之后发现双方性格不和,离婚也容易冲动,但是离婚毕竟不是儿戏,双方投入感情不说,为了结婚,彩礼、金银首饰,办酒席、搞婚礼,哪儿一样少的了花钱,现在一旦面临离婚,人没有,钱可能也没有,那么能否把结婚前给与女方钻戒首饰、聘礼彩礼钱要回来呢? 上海离婚律师网律师认为,婚前男方买给女方的钻戒、金银首饰等属于赠与给女方的礼物,应该归谁女方个人财产,离婚时男方无权主张分割,同理,双方父母赠与给双方的首饰也属于对个人的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离婚彩礼,原则是不需要归还,但是,如果属于双方没有共同生活,或者是支付巨额财力之后导致男方基本生活困难的,可以主张部分返还彩礼。 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婚后一方买的车算共同财产吗,现在的人特别容易离婚,在婚姻中,有很多的不如意,争吵,都会导致离婚,离婚人们会比较看重财产。那么,婚后一方买的车算共同财产吗?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一、如果是用婚后收入买的车子,即使登记在一方的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婚后取得的财产原则上应平均分割; 二、如果是用婚前的积蓄购买的车辆,且登记在自己的名下,则属于个人财产; 三、如果是用婚前积蓄购买的车辆,登记在配偶的名下,则属于共同财产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婚姻房产律师网 阅读: 遭遇家庭暴力,该怎么办?近日,房山法院判决的两起案例,值得人们思考。 在第一起案件中,“受伤”的是男方陈某。陈某说,他和妻子刘某经人介绍认识,已结婚20年,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婚后生活自己度日如年
出轨犯法吗 婚外情违法吗?这两种情况是犯罪!那能让对方净身出户吗? 婚外情是否非法?这两种情况都是犯罪!这样可以使另一个人打扫卫生并离开家吗? 近年来,我国的离婚率持续上升,出轨是一个重要的影响因素。如果夫妇中有婚外情,是否违反法律?你可以让另一个人走出家门吗?许多人对此可能有点了解。在这里,我们将简要地讨论它
确实如今的男女感情有点辣眼睛,特别是一些年轻情侣分手简直是比换衣服还要快,但是和离婚的人比起来还是有区别的,我来说一下我的看法和观点。 一、首先来说一下情侣,情侣就是两个人的事,想和就和,想分就分,不会牵扯到别人,不用对谁负责,高兴的时侯可以天天一口一句亲爱的,不高兴了随时可以把你一脚踢开。 二、是夫妻的都知道,离婚是要去办离婚手续的,它会牵扯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孩子的抚养权等,都会扯上一系列问题,离婚了,两个人共同经营的一个家也就散了
本报讯(实习记者宋立伟)一直备受关注的“房产证加名征税”一事,又有了新动向。有报道称,此前曾表态要开征“加名税”的南京税务部门已经“改口”称,暂时不会征收“加名税”。对此,国税总局回应称,准备就“加名税”可行性展开研究,但形成具体意见需要多部门协调
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11月1日下午,威尼斯娱乐到南宁市兴宁区民生街道人民东社区开展“送法进社区”法治宣传活动,市总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律师唐子雯为30多名社区居民和工作人员专题宣讲了《民法典》。 唐子雯律师先容了《民法典》和《婚姻家庭编》的编纂历程及主要内容,解析了“结婚禁止性条件删除疾病婚”“新设‘居住权’”“实现老有所居、婚前赠与能否要求返还”“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吗?”“不明确‘夫妻共同债务’范围,防止‘被负债’”“离婚沉着期”“‘全职太太不再是免费保姆’孩子抚养权归谁?”“抚养费的确定”等10个居民比较关注的婚姻家庭方面的热点问题,并对居民咨询的法律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 讲座结束后,市总工会普法宣传员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10多人次,发放《民法典》《工会法》《法律援助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宣传资料100多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