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政放权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2015年以来,上海、南京、郑州、广州、成都、厦门、青岛、黄石和义乌9个城市开展了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9个试点城市以制度创新为核心,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在流通创新发展促进机制、市场规制体系、基础设施发展模式、管理体制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形成了一批典型经验和模式。现就复制推广试点经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创新驱动的流通发展机制方面
【电缆网讯】日前,国家能源局在京召开2016年电力监管工作座谈会,全面总结2015年以来电力监管工作,部署下一步电力监管工作,并就如何做好电力监管工作进行了交流讨论。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监管总监谭荣尧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充分肯定了国家能源局重组以来电力监管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一是电力监管更加注重以问题为导向,站在落实国家大政方针、规划政策的高度,针对典型性、倾向性问题,着重加强了专项监管和问题监管;二是电力监管更加注重与各地实际情况相结合,派出机构各有侧重地开展了清洁能源消纳监管、市场秩序监管等工作,更多、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三是电力监管更加注重深度和成效,着力在有效性上做文章,通过“有限监管”实现了“有效监管”
本文摘要:据报导,近日,公司与乌鲁木齐市政府签定战略合作协议,资源共享亚欧大数据中心。根据协议,乌鲁木齐市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核心节点,融合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的优势,双方将通过“政企合作、管运分离出来”的数字政府建设模式,在多个领域积极开展深度合作。融合乌鲁木齐市“敲、管、衣”(简政放权、放管融合、优化服务)和“最少跑完一次”的工作拒绝,将充分发挥超级流量入口和用户粘性优势,利用开放平台模块能力和移动互联网先进设备理念及技术,建设微信指尖民生政务服务平台
中新网贵阳6月10日电 (谢高攀)贵州省政务服务中心10日对外公布《贵州省“全省通办、一次办成”事项清单(*批)》,清单共涉及671项,这也是贵州省2020年公布的首批“全省通办、一次办成”事项清单。 近年来,贵州坚持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推出了一系列优化措施,推进政务服务更暖心、营商环境更优化,不断提升便民利企的服务质量和效率。同时,还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重要决策部署,着力打造“进一张网、办全省事”,让民众、企业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
记者从今天举行的国家卫计委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今年4月底,全国社会办医疗机构44.4万家,占医疗机构总数的45%;社会办医院1.69万家,占医院总数的57.2%。2011年至今,社会办医院数量翻一番,成为推动我国医疗服务体系发展壮大的重要力量。 据了解,国家卫计委着力加强简政放权,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政务服务,努力营造有利于社会力量进入医疗领域的政策环境
上海会展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expo.scofcom.gov.cn已正式上线,为会展企业实实在在“减负”。 上海会展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引入了部门审核结果和诚信评估模块。包括工商、公安、知识产权等涉及会展监管的多个部门对展会的监管意见全部上网,对合格需整改和不合格的展会在要求整改和叫停之余,展会以及主办方在下一次办展时,还将被“重点照顾”,加大监管频次
湖北省城乡工程机械管理中心是在国家简政放权、政府认购、以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管理的政策下组建成立。2019年10月14日湖北省安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省安办关于贯彻执行工程机械安全管理规范进一步加强工程机械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鄂安办[2019]49号),要求认真贯彻执行湖北省《工程机械安全管理规范》(DB42/T1502-2019),切实抓好积极推进全省工程机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湖北省城乡工程机械管理中心主要职能有: 一、开展工程机械安全普查登记、编号工作,建立工程机械安全信息数据库和安全管理平台,推进工程机械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化、制度化; 二、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对全省工程机械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开展安全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工程机械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实际操作技能; 三、建立工程机械应急救援数据库,运用先进的信息化平台整合工程机械应急救援资源,加强全省工程机械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在各地应急管理等政府部门的政策支持下,开展工程机械应急救援装备数据录入工作,并对各单位报备的资源进行核实,保证数据以及设备资源的真实性,确保应急状态下能“找得到、调得出、用得好”; 四、探索建立工程机械设备安全性能定期检查和限期报废制度,依法淘汰危及生产安全的设备,提高工程机械的本质安全水平; 五、建立社会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工程机械安全管理和事故赔付的保险机制,增强工程机械的本质安全保障能力; 六、推进湖北省《工程机械安全管理规范》的落地实施和起草制定《湖北省工程机械安全技术检验标准》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国家卫生计生委决定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作如下修改: (十) 临床检验中心、医学检验中心、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诊断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安宁疗护中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 (一)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二)正在服刑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三)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未满五年的医务人员; (四)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已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 (五)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六)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将第十八条修改为: 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必须按相应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经相关审批机关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 四、将第二十六条修改为: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其副本的图样设计方案和印刷技术要求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确定,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印刷、发放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 为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简政放权,促进建筑业发展,现就建筑业企业资质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取消《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中关于国家级工法、专利、国家级科技进步奖项、工程建设国家或行业标准等考核指标要求。对于申请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不再考核上述指标。 二、取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建筑工程的限制
经自治区十三届人民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取消、下放和调整71项行政许可等事项,其中,取消行政许可事项22项,委托下放行政许可事项1项,调整行政许可事项38项,依据行政法规设定为行政许可事项2项,清理规范和新增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8项。 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管理办法》规定,及时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对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不得再实施审批,也不得以备案、审查、核准等形式进行变相审批;要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监管真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