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2月1日,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发改局、广州开发区发改局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第一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用方(屋顶方)装机容量补贴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明确,申请本补贴资金的企业或机构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登记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 (三)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各项法定许可手续完善,一年内未受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且三年内未发生生态环境类犯罪; (四)一年内未因社会危害性较大的违法行为被处予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且三年内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六)通过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考核(仅适用于纳入监管的重点用能单位); (七)项目已并网,并在线持续运行6个月以上(即2022年8月21日(含)前完成并网验收)。 本次申请时间为2023年2月6日至2023年2月20日。各申报单位需于申请期内向“政策兑现”窗口提交申报资料
近日,东洲区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了汪某某非法占用土地行政处罚案,有效震慑了违法行为。 被执行人汪某某非法占用土地新建房屋和围墙,东洲区国土局于2018年8月6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汪某某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汪某某却以种种理由拒绝搬迁,东洲区国土局遂申请对其强制执行。新抚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3月15日作出行政裁定书对申请执行人东洲区国土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准予强制执行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强化行业监管效能、激发行业发展活力的17条具体措施,从而为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政策指引。 《实施意见》明确,要加强财政、网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资、审计、市场监管、人民银行、银保监、证监、税务等部门间的沟通协作,联合整治财务审计秩序,完善监管合作机制,开展注册会计师行业专项整治和“双随机、一公开”日常检查、重点专项检查等分类监督检查,通过行政处罚、行业自律惩戒等手段,对违法违规者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要依法加强行业管理,推动会计制度实施,依托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加强行业日常监管,发挥行业协会指导和监督职能强化行业自律管理;要持续创优执业环境,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提高政务服务水平,落实以质量为导向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机制,扶持会计师事务所做优做强,规范银行函证工作;要长效提升执业能力,引导会计师事务所强化内部治理,提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风险承担能力,加强顶层设计构建专业人才培养体系,营造全行业育才、重才、聚才良好氛围。
近日,长沙市民政局对外发布公告,对龙晶晴创办的长沙市善吟共益助学服务中心进行行政处罚,当事人未取得公开募捐资格,对当事人给予警告,责令当事人于60日内将违法公开募集财产11845.4元退还捐赠人,要求当事人全面整改。 此前,龙晶晴因高调宣传自己连续十年湘西支教而走红,被称为“最美支教”,但继而又引发作秀、高额收取支教费用、将慈善当生意做的质疑。这次,长沙市民政局对其处罚的理由是没有取得公开募捐资格却利用支教名义公开募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相关规定,于是责令将违法募集的财产退还捐赠人
并购重组法律事务旨在为上市及非上市公司的对外投资、并购重组项目提供风险防控和筹划等法律服务,其主要业务有企业专项治理、公司分立、股权筹划、合同体系管理、投资项目尽职调查以及相关定制化法律服务。主要服务内容涵盖项目初期接洽谈判、法律尽职调查、交易结构及方案设计、项目所涉文书起草,以及根据项目需求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尽职调查报告等。 (1)项目标的公司的法律尽职调查:主要包括公司主体资格、公司设立及历史沿革;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劳动人事;公司资产状况;公司债权债务;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公司职工安置;公司税务、环保情况;公司的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情况等公司各方面的尽职调查; (2)并购、重组法律方案的设计、策划与谈判; (3)并购、重组的风险防范与控制方面的法律咨询及制度安排; (4)制作并购、重组项目有关的程序与实体法律文书、文件; (6)出具关于并购、重组的法律意见书; (7)并购、重组的税务筹划与安排; (8)代理并购、重组审查、批准、公告等法律程序事务;
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现公布2019年度国家税务总局阜新市太平区税务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年度,太平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未出台规章、规范性文件,处理行政许可71件,同期减少32件;不存在处理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处理行政处罚111件,同期减少125件;不存在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集中采购项目5个,共86件,金额为932849.04元;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存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太平区税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我局于2022年8月15日对你单位进行了检查。参考你单位《排污许可证副本》(证书编号:91120223598700887H002R),你单位应于每年4月15日、7月15日、10月15日之前上报排污许可证季度执行报告。经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现场检查时,执法人员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开端查询发现,你单位未提交2022年第二季度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你单位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信息管理平台-企业端登录账号后同样显示未提交2022年第二季度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26日讯 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舟外管罚[2019]1号)显示,2017年8月至2018年7月,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家门支行发生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舟山市中心支局责令其改正,并给予警告,处5万元人民币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机构可以处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 (二)未按照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的; (三)未按照规定提交有效单证或者提交的单证不真实的; (四)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的; (五)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的; (六)拒绝、阻碍外汇管理机关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或者调查的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更好的保护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省交通运输厅依据《十大网堵软件》:“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制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结合近年来交通运输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情况,考虑当事人违法行为被查处的次数等,并与《十大网堵软件》相衔接,起草了《十大网堵软件推荐》。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十大网堵软件推荐》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2022年9月12日,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26日讯 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舟外管罚[2019]1号)显示,2017年8月至2018年7月,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家门支行发生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舟山市中心支局责令其改正,并给予警告,处5万元人民币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机构可以处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 (二)未按照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的; (三)未按照规定提交有效单证或者提交的单证不真实的; (四)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的; (五)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的; (六)拒绝、阻碍外汇管理机关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或者调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