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行政处罚 【部委规章】《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第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沿海开放城市及经济特区商务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机电产品进出口管理机构负责本地区、本部门的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和协调;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所属招标机构的监督和管理;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机电产品国际招标评标专家的日常管理。” 第九十三条:“招标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招标或化整为零以及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国际招标的,由相应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0.5%以上1%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通告项目主管机构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省 负责全省对机电产品招标人违规逃避国际招标行为的处罚工作 直接实施责任: 1.制定公布本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投诉受理、案卷评查等配套制度
据住建部网2017年10月30日讯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2017]214号,2017年9月22日)现已主动公开,内容如下: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工商行政管理局,直辖市建委、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有关中央企业: 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维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现印发给你们。在实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工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联系。 本合同示范文本自2017年10月1日起实行,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同时废止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现将《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以下简称《判定标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把重大风险隐患当成事故来对待,将《判定标准》作为监管执法的重要依据,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依法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准确判定、及时消除各类重大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等制度,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亚博全站入口】 财税〔2014〕7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希望金融机构对小型、微型企业获取金融反对,更进一步增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现将有关印花税政策通报如下: 一、自2014年1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定的借款合约减免印花税。 本文摘要:财税〔2014〕7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希望金融机构对小型、微型企业获取金融反对,更进一步增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现将有关印花税政策通报如下: 一、自2014年1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定的借款合约减免印花税。 财税〔2014〕7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希望金融机构对小型、微型企业获取金融反对,更进一步增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现将有关印花税政策通报如下: 一、自2014年1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定的借款合约减免印花税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相关学协会: 根据《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全继委发〔2006〕11号)的有关规定,现公布2022年中华医学会等六学(协)会第二批Ⅰ类学分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共计119项。其中:中华医学会36项(附件1)、中华预防医学会17项(附件2)、中华护理学会11项(附件3)、中华口腔医学会21项(附件4)、中国医院协会11项(附件5)、中国医师协会23项(附件6)。项目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URL])和中华医学会网站([URL])及六学(协)会Ⅰ类学分项目公布管理系统([URL])予以公布
住建部发文:企业资质有效期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11月2日,住建部官网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 我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可直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近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关于继续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运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审核系统”对业务数据信息进行逐级审核,引导地方支持扩大实体经济领域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成本,着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通知》明确,2021年~2023年,中央财政继续通过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采用奖补结合的方式,对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等政策性引导较强的省份(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进行奖补。奖补资金总额结合专项资金年度预算规模确定,具体结合各省份上一年度全省新增小微企业年化担保额、小微企业年化担保费率等因素切块下达
9月1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科技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四部门发布《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推荐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将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旧轮胎、废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废玻璃、废旧光伏组件、废旧风电叶片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艺技术设备可作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领域申报回收。 原文如下: 四部门关于开展《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科技、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学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快推进工业资源循环利用、发展高端智能再制造,拟遴选发布一批资源综合利用领域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现就目录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拟推荐的工艺技术设备主要面向工业固废减量化、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和再制造等四个领域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营房部工程管理局,国资委管理的总公司,各有关企业: 本次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内容包括:企业申报材料中的人员情况、代表工程业绩情况及审查意见(点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主页→建筑市场监管→建设工程企业申报资质基本信息公开栏”,即可查询企业申报的人员、业绩情况。审查意见分为同意和不同意两种)。公示时间为:2014年6月3日至2014年6月16日
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均提高50元,测算到零售价格90号汽油和0号柴油(全国平均)每升均提高0.04元,调价执行时间为10月20日24时。 此次成品油价格调整幅度,是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根据10月20日前10个工作日国际市场原油平均价格变化情况计算确定的。9月下旬以来,受美国石油钻井平台数量下降等因素影响,国际市场油价呈震荡上行走势,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有所上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