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了进一步促进就业,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修改《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9〕18号)部分条款,现通知如下: 一、将第八条修改为:“全面实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筑企业应与招用的建筑工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对不符合建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应依法订立用工书面协议。建筑企业应对建筑工人进行基本安全培训,并在相关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上登记,方可允许其进入施工现场从事与建筑作业相关的活动
本文摘要:目前全国共计成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大约20万名,2018年底前全面创建河长制的目标未来将会提早构建。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司长祖雷鸣23日在讲解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的新闻发布会上作出上述阐释。祖雷鸣讲解说道,目前全面推行河长制各项工作进展成功,总体工程进度远超过预期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0〕8号),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级、高级资格考试)定于2021年5月举行。为指导广大考生复习应考,现将2021年度初级、高级资格考试命题依据、试题题型、答题要求和评分原则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1年度初级、高级资格考试命题以2021年度初级、高级资格考试大纲为依据,考试内容不超出考试大纲的范围。 初级资格考试《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两个科目试题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全部为客观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委、局)、财政厅(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天津特派办、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根据《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2016年第34号令),经审定,现将2022年(第29批)新认定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名单及全部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名单通知如下。 一、确认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等113家企业技术中心、北京华源泰盟节能设备有限公司等8家分中心,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具有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及分中心资格。 二、对25家所在企业发生名称变更、重组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及分中心予以相应更名,自所在企业更名、重组之日起仍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及分中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7〕5号),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以下简称初级会计资格)考试定于2018年5月举行。为指导广大考生复习应考,现将2018年度初级会计资格考试命题依据、试题题型、答题要求和评分原则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初级会计资格全部实行无纸化考试,考试在计算机上进行。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考生应使用计算机鼠标和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进行答题
住建部发文:企业资质有效期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11月2日,住建部官网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 我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可直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疫情快报】截至2月17日24时疫情最新情况(全国) 2月17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1886例,新增重症病例1097例,新增死亡病例98例(湖北93例,河南3例,河北、湖南各1例),新增疑似病例1432例。 当日新增治愈出院病例1701例,解除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27908人。 截至2月17日24时,据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现有确诊病例58016例(其中重症病例11741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12552例(北京核增7例),累计死亡病例1868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72436例(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核增2例),现有疑似病例6242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6号,以下简称“国土资规6号文”)于2022年9月到期。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要求,继续做好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工作,根据《自然资源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自然资源部令第2号),部决定对文件部分表述修改后印发: 一、修改文件中涉及自然资源部门名称的表述。将“国土资源部”修改为“自然资源部”;将“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修改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近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关于继续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运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审核系统”对业务数据信息进行逐级审核,引导地方支持扩大实体经济领域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成本,着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通知》明确,2021年~2023年,中央财政继续通过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采用奖补结合的方式,对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等政策性引导较强的省份(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进行奖补。奖补资金总额结合专项资金年度预算规模确定,具体结合各省份上一年度全省新增小微企业年化担保额、小微企业年化担保费率等因素切块下达
9月1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科技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四部门发布《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推荐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将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旧轮胎、废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废玻璃、废旧光伏组件、废旧风电叶片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艺技术设备可作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领域申报回收。 原文如下: 四部门关于开展《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科技、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学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快推进工业资源循环利用、发展高端智能再制造,拟遴选发布一批资源综合利用领域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现就目录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拟推荐的工艺技术设备主要面向工业固废减量化、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和再制造等四个领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