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局
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向石家庄市下放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冀政办字〔2021〕115号)要求,现将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石家庄市实施的省级行政许可事项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认定(总承包特级、一级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的专业一级除外); (四)建设工程设计企业乙级资质认定(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专业设计资质除外)。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局就委托事项,自2022年3月8日起受理注册地在石家庄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企业提出的申请,依法进行审查,并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名义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省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定片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继续按照河北省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省政府部门向省自由贸易试验区下放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2019〕-8)和《关于省政府部门向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5个国家级开发区下放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冀放管服小组办〔2021〕4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新加坡管理发展学院校园内提供无线网络,学生可以在学校内任何地方使用无线网。此 外,MDIS为了丰富学生的学习信息来源特此设置了网上学生资源搜 索系统(Blackboard Learning System) 以及视频教学科技(Video Streaming Technology),因此无论何时何地,学生都可以在网上查 看课堂教学笔记以及通过课堂视频来温习课程。 新加坡管理发展学院MDIS的学生公寓以其环保的设计,成为新加坡第一个被建设局授予 绿色标志金奖的学生公寓
您好!欢迎使用广东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您可以通过本系统向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各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本系统向您提供在线申请、提交成功短信接收、查询办理进度、查看电子反馈文书等辅助功能
近日, 以“砥砺三十载,奋进新时代;融合两周年,共筑新未来”为主题的山东港口港湾建设集团工程建设服务能力提升座谈会顺利召开。会上,我院副院长曲伟代表咨询院与山东港口港湾建设集团正式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并做主题发言。 曲伟副院长在主题发言中指出,新时期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打造"中国建造"品牌是国家对建筑业发展新要求,“提升工程建设和工程咨询服务能力”是其重要驱动力,也是建设和咨询单位共同的时代责任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林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经查,河南东兴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申报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建市〔2011〕200号)等规定,决定对河南东兴照明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通报批评,不批准其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申请,并将其不良行为在全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予以公布,自本通报印发之日起一年内不再受理河南东兴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资质申请。
国浩房地产有限公司(简称为“国浩房地产”)于1978 年在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上市,作为一家首屈一指的区域性房地产公司 其经营业务地区包括新加坡、中国、马来西亚及越南。总部位于新加坡,国浩房地产及其附属公司(简称为“集团”)的主要业务为房地产开发、房地产投资、酒店经营、物业管理以及与之相关的业务。 在亚洲区域,集团的业务主要包括住宅、酒店、商业、零销 、以及综合体开发项目
市民关注的一批学校幼儿园有了新进展。4月22日,记者从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宁德路小学目前内外装修基本完工,开始室外工程,计划8月份完工交付使用。浮山后一小区中学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2020年竣工交付使用
您提出的《关于对郑州市金水区双铺路(信息学院路至丰庆路之间路段)修路、拓宽并贯通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分级进行市政工程建设管理的通知》(郑政文〔2012〕38号)的相关要求,市政工程红线宽25米以下(含25米)道路属于区管道路,由我区负责道路的拆迁和建设工作。25米以上道路属于市管道路,由市里负责道路修建
近日,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2022年度第一批温州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优良示范建筑工地”名单,由平安建设集团承建的苍南农商银行银信大厦(一期)项目光荣上榜。 苍南农商银行银信大厦(一期)项目位于龙港新城XC-1-32地块,城展路以北,启源路以东。工程造价约5014万元,总建筑面积12050平方米,地下一层,地上五层,项目结构类型主要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开封发布”微信号发布消息称,河南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9月22日发布《关于开封市区商品住房契税缴纳补贴的通告》(下称《通告》)。 根据《通告》,凡在开封市辖区(不含祥符区)内购买商品住房尚未缴纳契税的购房人,均被认定为补贴人员。其商品住房是指2022年9月30日(含当日,以购房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前购买并签订购房合同的住房,不含二手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