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601
申请执行人:王绪全,男,1967年12月28日出生
申请执行人:王绪全,男,1967年12月28日出生,住址:哈密市。 被执行人:王新武,男,1967年5月8日出生,住址:伊吾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绪全与被执行人王新武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案款总计44601元,被执行人王新武自动履行14601元,剩余案款30000元,双方达成延期履行和解协议,王绪全申请撤销执行
申请执行人:王绪全,男,1967年12月28日出生,住址:哈密市。 被执行人:王新武,男,1967年5月8日出生,住址:伊吾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绪全与被执行人王新武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案款总计44601元,被执行人王新武自动履行14601元,剩余案款30000元,双方达成延期履行和解协议,王绪全申请撤销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