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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北京市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
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北京市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公布及相关工作的通知》(京考研招〔2023〕1号)要求和学校工作安排,我校本着保密、慎重、严肃、细致的原则对申请复查成绩的各科目进行了认真核查,根据规定和要求,主要检查了考生答卷是否有漏判、成绩累计或登记是否有错误等情况,不涉及评分标准宽严掌握问题。 经查实,所有复查科目,我校公布成绩与试卷卷面成绩一致,不存在试卷漏判、成绩累计或登记错误等问题。 考生如对统一命题(统考)科目成绩复核结果仍有疑义,可在2023年3月7日18:00前重新提出申请、由我校汇总后统一向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提出复查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