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20074061
一、 依据文化部下称该部111年2月25日文秘字第11120
一、 依据文化部(下称该部)111年2月25日文秘字第11120074061号函办理。 二、 该部于108年11月21日发布施行《文化艺术采购办法》,为进一步保障艺文创作权益,会同经济部订定《文化艺术工作者与事业著作权保障办法》(下称著作权保障办法),于110年10月5日发布施行。 三、 为具体落实艺文事务著作权益,该部与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员会、经济部智慧财产局共同规划111年“艺文事务著作权保障巡回宣讲”,以宣导著作权保障办法及著作权概念与实务应用,使政府机关同仁办理艺文采购、补助及征件,皆能妥善规划,积极保障文化艺术工作者与事业著作权益,进而提升国家整体的文化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