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20535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有关行业协会: 为贯彻《中国制造2025》(国发〔2015〕28号),落实《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工信部规〔2016〕225号)和《绿色制造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年)》有关要求,深入推进生态(绿色)设计(以下简称绿色设计)企业试点工作,完成百家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创建目标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推荐单位应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工业产品生态设计试点企业(第一批)的通告》(工信部节函〔2015〕309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工业产品生态(绿色)设计试点企业(第二批)的通告》(工信部节函〔2016〕99号)发布的试点企业名单,加强对所推荐试点企业的指导,及时跟踪督促试点实施情况,定期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格式见附件1),协调解决试点中存在的问题,帮助企业顺利完成试点方案目标和任务。 具备验收条件的试点企业在自评估的基础上,向推荐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各推荐单位出具同意验收意见并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