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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海塘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
根据《浙江省海塘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对江南涂舥艚港海塘景观融合设计方案进行公示。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或需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龙港市农业农村局提出书面意见。 公示内容如下: 提标加固海塘7.4公里,堤顶及背水坡绿化面积5.28万平方米
根据《浙江省海塘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对江南涂舥艚港海塘景观融合设计方案进行公示。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或需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龙港市农业农村局提出书面意见。 公示内容如下: 提标加固海塘7.4公里,堤顶及背水坡绿化面积5.28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