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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院风院纪建设,维护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学院和学生合法权益,保障公共安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优化学院育人环境,规范管理,展现商院风范,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2017]第41号令)、《高等学校行为准则》([2005]5号)、《沈阳师范大学大学生校园礼仪文明行为规范》、《沈阳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细则》及学校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院全部在籍本科生(中方单学位、中美双学位、美方单学位)和研究生。 第二条 学院有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的责任,学生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院各项管理制度的义务
11月22日下午,我院在沈阳市于洪区优优学堂幼儿园开展幼儿保健宣讲活动,主讲人为儿科主任张雅凤。 冬季是儿童急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肺炎,儿童哮喘、咳嗽变异型哮喘,儿童腹痛及过敏性疾病等常见病的高发季节,张雅凤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家长们细致讲解了儿童秋冬季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指导家长如何提高小儿免疫力,预防呼吸道、消化道等疾病的发生,发病后如何处置应对及家庭养护等。冬季也是人体吸收营养、口服膏方最好的季节,张雅凤针对儿科常见病介绍了一些特色膏方制剂,并讲解了膏方养生需根据患儿体质“一人一膏”,受到老师和家长们的热烈欢迎
为加强院风院纪建设,维护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学院和学生合法权益,保障公共安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优化学院育人环境,规范管理,展现商院风范,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2017]第41号令)、《高等学校行为准则》([2005]5号)、《沈阳师范大学大学生校园礼仪文明行为规范》、《沈阳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细则》及学校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院全部在籍本科生(中方单学位、中美双学位、美方单学位)和研究生。 第二条 学院有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的责任,学生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院各项管理制度的义务
援外培训是我国对外援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同发展中国家友好关系和经贸合作的重要途径,是提升我校国际影响力的重要手段。自2012年承办以来,我校已经成功举办了2012年土库曼斯坦教育官员研修班、2013年发展中国家汉语教师研修班、2014年亚欧国家汉语教师研修班、2015年俄语国家汉语教师研修班、2016年“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汉语教师技能培训班、2016年非洲英语国家大开云官网首页长研修班、2017年-2020年连续四年承办了俄语国家大开云官网首页长研修班、2018年阿拉伯国家汉语教师研修班、2019年幼儿园和学前教育环境研修班、2020年“一带一路”儿童早期发展研修班等13期项目。共有来自俄罗斯、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乌克兰、白俄罗斯、约旦、津巴布韦、乌拉圭等39个国家的321名学员顺利的完成了学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