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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于2022年8月12日裁定受理霍山县家园生态有限公司下称
本院于2022年8月12日裁定受理霍山县家园生态有限公司(下称家园生态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安徽金六州律师事务所担任家园生态公司破产管理人(下称管理人)。家园生态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2年9月13日17时前,向管理人(管理人地点: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梅山中路171号振兴金融大厦11楼,联系人及电话:许律师13155385566<微信同号>;邮箱:13155385566@qq.com)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家园生态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