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
近日,《广东省农村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稿)》(简称《规划》)开始公示,提出到2020年,全省完成环境综合整治行政村新增3800个以上,基本建成具有岭南特色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此外还提出,珠三角水网区原则上停止审批新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建立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档案,开展耕地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 《规划》提出,到2018年,建立和完善规范化、专业化的收运体系,基本形成设施全覆盖、功能完善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处置体系;全省行政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100%,90%以上的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
为贯彻落实《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浙江省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规划》、《浙江省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通则》精神,我局组织编制了《湖州市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湖州市吴兴区开元路88号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处(邮编313000),并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硚口区地大校内片旧城区改建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的公告》已于2022年4月11日在征收范围内进行了公示。现就该公告中“《硚口区地大校内片旧城区改建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征求意见稿)》)已于2022年1月12日至2022年2月11日在征收范围内进行公示。”更正为“《硚口区地大校内片旧城区改建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征求意见稿)》)已于2022年1月21日至2022年2月19日在征收范围内进行公示
10月10日上午,崇阳县委统战部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征求意见会,来自全县各领域的党外干部、党外知识分子、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等40名代表人士对县委统战部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个人,分别从政治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改进工作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通过梳理,大家对领导班子及个人分别提出了3条、10条意见建议。对大家提出的意见建议,崇阳县委统战部高度重视,各自按照征求的意见建议,认真检视问题,分析问题,对标对点,制定整改措施,做到即知即改、立知立改、整改到位
2021年7月2日,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和精真估联合发布了《2021年6月中国汽车保值率研究报告》。通过保值率研究旨在反应该品牌的产品力、认知度、美誉度等综合实力,对未来开展回购、置换、租赁、金融、新车定价参考等相关业务提供重要数据参考,从而降低业务风险,提升经营效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经人大审议通过,九月实施
(国际处 通讯员 朱谷清)为推进学校国际交流合作工作,3月13日下午,副校长汪云主持召开外事工作联络会,就学校外事工作提出要求。 汪云指出,国际交流合作是高校的基本职能之一,积极推进学校的教育对外开放,全力促进学校教育国际化进程,是全面提升学校的办学水平,促进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使命。学校拟将国际交流合作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指标体系,各单位要对标《国际交流合作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认真研究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北京晚报讯(记者张楠)今后,换煤气罐也要实名、定点了。由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的《北京市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和使用安全管理暂行规定》正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每次售气时,都将登记包括购气人姓名、购气时间等信息,用户自主选择一家固定供应站后将不得随意变更,此外用气隐患未整改完成将暂不予售气
为使协会工作更加规范,协会秘书处根据律师专业意见对已出台的部分行业自律文件进行了修订,并向会员公开征求意见,修订稿经协会第二届第四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具体修改文件如下: 一、对《云南省土地评估收费自律指导意见(试行)》、《云南省土地估价机构信用评级办法(试行)》、《云南省土地评估行业自律公约》的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详见附件。 二、将《云南省土地评估行业违规处罚及记分办法(试行)》名称改为《云南省土地估价机构及土地估价专业人员违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并对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详见附件
自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兰州市七里河区八里司法所紧紧围绕“法治八里”建设目标,以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抓手,坚持创新载体,采取“三主动”,全面开展“订单式”法治宣传,切实将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做好司法行政工作、树立新时代司法行政新形象的不懈动力。 主动发函征求意见。向辖区14个村(社)发送征询主题普法意见函,并结合各村(社)特点及实际情况,对宣讲主题进行选择分析,最终确定符合实际情况的年度法治宣传主题
学院各部门、各学部、各班级: 为加强学院党史学习教育,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对《贵州大学阳明学院“书记院长接待日”制度》进行了修订。学院拟在2021年5月11日开展“书记院长”接待日活动,听取全院师生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学习、生活、学院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遇到的突出问题,对学校和学院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请全体辅导员和班主任将此通知发放到班级,并于5月11日前将学生填写的《贵州大学阳明学院“书记院长接待日”征求意见表》交到学院党政办(老师的意见表可直接交到学院党政办)或电子版发送到学院邮箱ymc@gzu.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