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
地方财政总收入:2019年12月份,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18.2亿元,同比增长16.8%。其中:上划中央收入完成6.3亿元,同比增长88.2%。2019年,全市财政总收入累计完成247.2亿元,同比增加24.8亿元,增长11.2%,其中:上划中央收入累计完成87.0亿元(其中:消费税全额25.0亿元,增值税50%部分39.6亿元,企业所得税60%部分19.2亿元,个人所得税60%部分3.2亿元),同比增长4.6%,占财政总收入的35.2%
9月14日,房地产市场消息频出:国家统计局发布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最新统计数据,四川成都出台15条楼市调控新政,银保监会指出房地产金融化、泡沫化倾向得到有效遏制……相关人士指出,近期,从中央到地方,房地产市场被频繁提及,相关政策接连出台,传递一个鲜明信号,即“房住不炒”的定位没变,中国坚持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将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保持调控政策连续性、稳定性,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国家统计局城市司首席统计师孔鹏9月14日介绍,8月份,各地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切实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稳妥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70个大中城市房地产市场运行总体平稳,价格略涨。 看环比——8月份,4个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上涨0.6%,涨幅比上月扩大0.1个百分点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缴纳消费税附征的地方税费有关问题的公告[全文废止]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缴纳消费税附征的地方税费有关问题的公告[全文废止] 税屋提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本法规全文废止。 为方便我市小规模纳税人缴纳税费,使随消费税附征的地方税费与消费税的纳税期限保持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问题的紧急通知》《广东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2014年7月1日(税款属期)起,我市小规模纳税人消费税纳税期限由一个月调整为一个季度的,其随消费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纳税(缴费)期限由一个月调整为一个季度。 三、本公告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注册上海外资贸易类公司办理程序及费用: 一,在上海注册外资贸易公司的主要依据: 1、《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 2、商务部《关于外商投资非商业企业增加分销经营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 4、商务部、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保税区及保税物流园区贸易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5、上海外高桥保税区《保税区企业申请增加分销(批发、零售等)经营范围应注意的若干事项》 二、在上海注册外资贸易公司,名称选择: 或相关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公司名称定义的外商投资商业企业。 三、在上海注册外资贸易公司,需国家商务部审批的商业贸易经营范围: A)单一店铺营业面积不超过3000平方米,店铺数量不超过3家,在中国开设同类店铺总数不超过30家; B)单一店铺营业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店铺数量不超过30家,在中国开设同类店铺总数不超过300家; 四、注册上海外资贸易公司的注册资金: 2、获得营业执照之日起, 3个月内到位20% , 2年内全部到位。 五、上海注册外资贸易公司所适用发票: 零售业商业发票;普通商业发票;增值税发票;服务发票
营改增后,企业取得的不动产,如果不专用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项目,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5号)第二条规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以及2016年5月1日后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因此,企业财务人员基本确定:2016年5月1日后取得不动产,进项发票认证后,应该分两次计入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内政部长否认葡萄牙警察局存在极右分子 "蓄意渗透 "的情况。 "根据我们今天掌握的信息,不存在 没有像其他国家那样,故意渗透到安全部队中去。 **事务、权利、自由和保障议会委员会的何塞-路易斯-卡内罗(José Luís Carneiro)说
国税与地税,是指国家税务局系统和地方税务局系统,一般是指税务机关,而不是针对税种而言的国家税务总局。 一、管辖部门的不同: 1、国税局系统由国家税务总局垂直管理,负责中央税收和中央与地方共享税收的征收管理。 2、地税局系统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即省地税局由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共同领导,以省政府领导为主,国家税务总局业务指导
为鼓励制药产业发展,降低患者用药成本,现将第三批适用增值税政策的抗癌药品和罕见病药品清单等公告如下: 一、自2022年12月1日起,本公告附件1中的抗癌药品和罕见病药品,按照《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抗癌药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47号)、《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药监局关于罕见病药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4号)规定执行相关增值税政策。 二、自2022年12月1日起,《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药监局关于发布第二批适用增值税政策的抗癌药品和罕见病药品清单的公告》(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药监局公告2020年第39号)所附“抗癌药品和罕见病药品清单(第二批)”中罕见病药品制剂序号9“氘丁苯那嗪”按本公告附件2确定的税号执行。 三、各批清单中的抗癌药品和罕见病药品制剂需已获准上市,对应剂型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际批准上市剂型为准
大家有是不是会将“加计递减”和“加计扣除”混淆呀,今天小编就带你看看两者的区别,大家要注意区分哦! 一、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生产、生活***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二、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
成都企业一般纳税人是纳税规模大的吗? 现在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是纳税人的两种身份。小规模纳税人是纳税规模小的纳税人。成都企业是纳税规模大的一般纳税人吗?今天中证财税小编就来讲解一下什么是一般纳税人,以及一般纳税人的报考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