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化
为贯彻落实《青岛市总工会关于在工会工作者和职工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职工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不断提高工会工作法治化能力和水平,市总工会于近期开展2020年度“工会普法大讲堂”活动。活动以聘请专业法律工作者进企业、进单位、进社区讲授法律知识为主要形式。诚功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孔姣律师受市南区总工会指派,继前期为建发物流(青岛)有限公司、青岛世纪瑞丰集团有限公司做《工会法》和《民法典》主题讲座之后,于2020年8月1日上午,再次走进第三家企业——青岛亨得利表业有限公司作《民法典》普法讲座
10月31日,市政务服务办召开市级营商环境监督员工作会议,包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内的11名市级营商环境监督员代表参会。 会议就2022年天津市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向与会监督员代表进行了说明,针对近期起草的3个文件征求了意见。各位监督员代表结合自身行业特点,围绕打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实助企纾困政策、完善执法监督机制、拓宽收集意见建议渠道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为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建设积极建言献策
为更好地运用法治手段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持续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5月25日,东河区工商联会同东河区人民法院在东河区民营企业纠纷调解室为民营企业做经济纠纷案件,此次纠纷调解从申请到结案只用了一周时间。 按照调解工作相关程序,区工商联工作人员、区人民法院法官与当事人双方先进行了充分的交流沟通,确定双方都愿意接受调解。调解中,法官对商事纠纷调解工作的目的意义、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和此次调解的希望要求进行了简要阐述,并告知双方当事人调解程序和权利义务
财联社3月18日电,银保监会副主席、党委委员曹宇今日在“全球财富管理论坛2023年会”上表示,将稳步扩大银行业保险业制度型开放,一是与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对标,接下来将主动对照《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等高标准经贸协议规则,进一步提升开放水平;二是推动监管规则与国际接轨,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未来将在气候变化、绿色金融、数字经济等领域进行积极探索和尝试;三是进一步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将在内外资一致的基础上,主动回应外资金融机构诉求,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依法保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激活在华外资机构发展动力,促进中外资银行保险机构共同发展。(财联社记者 徐川)
新华社广州3月12日电(记者杨淑馨)日前,广东省司法厅印发《关于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展中外律师事务所联营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将于3月14日正式实施。 《实施办法》分6部分,共29条,明确了符合条件的中国律师事务所可与符合条件的外国律师事务所,按协议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在前海合作区内实行联营,以分工协作方式,向中外客户分别提供涉中国和外国法律适用的法律服务,或合作办理跨境和国际法律事务。 中国律师事务所申请参与联营试点,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成立满5年;采用合伙形式;有专职执业律师50人以上;具有较强的法律服务能力,内部管理规范;最近3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近3年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及律师队伍保持相对稳定;总所设在广东省内,或设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且在广东省内设立分所
8月16日下午,上海市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上海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指导意见》,上海市司法局、交通委、上海市场监管局、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参加。 会上介绍了《关于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指导意见》相关情况,《指导意见》在前期探索实践基础上,将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指导意见》是市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对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将自8月20日起正式实施。 出席会议的各单位负责同志,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对参会新闻媒体的提问进行了现场解答
记者从较高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国家邮政局、中央政法委、中央网信办、较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12家单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邮件快件寄递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寄递渠道联合监管责任体系、制度措施和工作机制,统筹加强对寄递渠道的安全管理。 据介绍,2021年10月,针对寄递行业迅猛发展随之而来的不法分子利用寄递渠道实施贩运毒品等违禁品犯罪高发问题,较高检向国家邮政局制发“七号检察建议”,同时抄送交通运输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12个有关部门,推动强化寄递安全监管,堵塞管理漏洞。为推进“七号检察建议”深入贯彻落实,较高检会同国家邮政局等部门联合制定《指导意见》
3月14日上午,静海法院召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通报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指引基本情况,发布服务地区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法治日报、天津交通广播、区融媒体中心等媒体出席发布会,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代表及律师代表受邀列席会议
注重法治建设,以创建法治街镇为契机,进行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法治化建设,形成法治街道和法治社区两级体系,将法治建设和公共法律服务覆盖到街道,覆盖到每一个居委会。 巧用社区资源,在石泉法治特色公园、铜川、兰田、镇坪片区公共法律服务客厅以及26个居委会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设立法律宣传栏,进行以案释法,开展多样化周期性的普法宣传活动,将群众休闲聚集及生活场所建设成法治文化阵地,将法律传播给流动人群、辐射到社区各层面,形成规模效应和公共法律服务品牌。 统筹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仲裁等法律服务资源,在公共法律服务客厅设立联合接待,让市民在公共法律服务客厅可享受免费的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仲裁、公证等一站式法律服务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民法典涉及政府规章清理工作和我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加快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省政府对有关规章进行了清理。现决定: 废止《辽宁省铁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7件省政府规章。 (1992年7月25日辽宁省第七届人民政府第9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辽宁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暂行办法》 (1995年11月9日辽宁省第八届人民政府第8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3.《辽宁省育林基金管理办法》 (1999年12月3日辽宁省第九届人民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03年9月6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5.《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2005年2月28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6.《辽宁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实施办法》 (2005年12月6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09年3月2日辽宁省第十一届人民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