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股
本文摘要:蓝光发展发布其辖下有限公司子公司嘉宝股份已获得香港联交所表示同意公开发行H股股票并将于香港联交所上市。据报嘉宝股份于2019年10月2日获得其保荐人华泰金融有限公司(香港)有限公司及农银国际融资有限公司告诉,保荐人已接到香港联交所发去的信函,表示同意嘉宝股份提交的公开发行H股股票并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申请人。嘉宝股份上市前尚需获得香港联交所的最后批准后
本文摘要: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全称公司)正在展开申请人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牵头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全称香港联交所)主板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涉及工作。根据天齐锂业公布的公告表明,根据本次发售上市的时间决定,天齐锂业月底2018年8月17日向香港联交所提交了本次发售上市的申请人,并于2018年8月20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刊出了本次发售上市的申请材料。该申请材料为公司按照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及香港联交所的拒绝编成和递交
来自美国的全球最大的电动车公司特斯拉在上海顺利完成公司注册,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已于10日获上海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特斯拉已在华设十余家企业,公司业务范围涉及技术开发、电动汽车进出口销售,此举被认为是为在中国建厂铺路。 此次特斯拉中国公司落户上海,是特斯拉在中国宣布放开汽车行业外资股比限制后,首次在华设立负责研发业务的子公司,占特斯拉全球两成销量的中国市场势必会成为特斯拉最重要的战场之一,可能意味着特斯拉在华生产正全力加速。 据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显示为Xiaotong Zhu(特斯拉中国区总裁朱晓彤),公司住所为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成立于 1996 年 8 月 15 日,于 1996 年 11 月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 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亦为安徽省内唯一的公路类上市公司。2002 年 12 月,本公司又在国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本公司主要拥有合宁高速、 205 国道天长段新线和连霍高速公路安徽段、宁淮高速公路天长段、高界高速公路的全部权益以及安徽宣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55.47% 权益、 安徽高速传媒有限公司 38% 权益、新安金融6.62%权益、新安资本6.62%权益、宁宣杭公司 51% 权益、广祠公司55.47%权益、皖通典当71.43%权益、皖通小贷10%权益、香港子公司100%权益
6月24日,国家发改委发布消息称,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于2020年6月23日发布第32号令和第33号令,分别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自2020年7月23日起施行。《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同时废止。 发改委指出,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给全球跨国投资带来巨大冲击,世界经济受到严重影响
核心提示: 明确指出,取消乘用车制造外资股比限制以及同一家外商可在国内建立两家及两家以下生产同类整车产品的合资企业的限制。 12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明确指出,取消乘用车制造外资股比限制以及同一家外商可在国内建立两家及两家以下生产同类整车产品的合资企业的限制。 具体来看,出台2021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总的方向是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健全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进投资自由化便利化
企业社会责任(CSR)报告已经成为全球上市公司的年度必交作业,不仅事关公司市值,更是实现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关键。 CSR是指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和员工承担法律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对消费者、社区和环境的责任,企业的社会责任要求企业必须超越把利润作为唯一目标的传统理念,强调要在生产过程中对人的价值的关注,强调对环境、消费者、对社会的贡献。 2008年12月31日,上交所在《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中,要求三类公司即“上证公司治理板块”样本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以及金融类公司必须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同时鼓励其他有条件的公司自愿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和每股社会贡献值
首创实利本着“让爱改变一切”的宗旨,积极践行企业公民责任,为“和谐社会”建设做贡献。正如公司的纲领:亲近自然,体验快乐,成就员工,回馈社会。 我司专业从事世界知名品牌商品中国总代理,目前代理日本、韩国、西班牙等国家三十多个知名品牌系列,数千种商品
《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 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于2020年6月23日发布第32号令和第33号令,分别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自2020年7月23日起施行。《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同时废止。 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给全球跨国投资带来巨大冲击,世界经济受到严重影响
青岛新闻_11条措施,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 原标题:11条措施,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 7月20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对外宣布,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决策部署,按照“宜快不宜慢、宜早不宜迟”的原则,在深入研究评估的基础上,推出以下11条金融业对外开放措施: 1、允许外资机构在华开展信用评级业务时,可以对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的所有种类债券评级。 2、鼓励境外金融机构参与设立、投资入股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 3、允许境外资产管理机构与中资银行或保险公司的子公司合资设立由外方控股的理财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