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长
罗俊,男,彝族,1970年5月生,四川昭觉人,大学本科学历。1994年9月参加工作,1990年6月加入中国***。 1994年9月至2014年1月,历任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民庭书记员,民一庭书记员、助理审判员,民二庭审判员,刑一庭副庭长、审判员,立案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2014年1月至2021年11月,历任越西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党组书记、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三级高级法官; 2021年11月至今,历任西昌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理院长、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三级高级法官
荷塘法庭坐落在一个古典小镇,它是人民法院的最小派出机构。法庭一共有五个人,像邻家大叔一样的老庭长王德忠,性格像刘罗锅一样幽默可爱,办案时“能屈能伸,当断不断”,经常出人意料。新到荷塘法庭任职的年轻法官姜浩不问困难有多少,只问困难在哪里,相信草根也能成凤凰男,是职场草根阶层的代表
2023年新年伊始,盖州市人民法院仙人岛人民法庭在全面提升审判质量、强化管理的同时,认真落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相关要求,充分发挥司法服务保障职能。近期,在庭长车小东的带领下,仙人岛人民法庭全庭干警开展了“走访企业,助企纾困”活动,以实际行动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在营口大正塑料科技有限公司,干警们与企业负责人进行了深入的座谈交流
(2022年3月1日遵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张启飞为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何兆秋为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张海波为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 张 鹏为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吴春彪为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吴世亮为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王万建为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肖 琴为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陈 娜为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袁晶晶为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王 妤为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杨 勇为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吴 雨为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任建毅为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何 容为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赵正新的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张启飞的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庭长职务; 周显农的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徐忠显的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庭长职务; 樊秋屏的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吴少瑞的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周亚琼的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吴 雨的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张海波的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黎光勇的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王 妤的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廖 戡的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职务。
7月2日,黑龙江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省公证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姜文臣、省司法厅公证管理处三级调研员、省公证协会副秘书长隋彦忠,先后来到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就齐齐哈尔市鹤城公证处公证参与司法辅助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 在龙沙区人民法院,姜文臣巡视员对鹤城处开展的送达、取证、调解等司法辅助工作情况进行了询问,鹤城公证处主任万军海与龙沙区人民法院院长井永恒一一进行了介绍。 在一楼立案大厅,一行人先后观看了司法辅助事务、一网通办信息化建设、司法辅助集约送达系统和龙沙法院“两个一站式”专题片
姚智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二级高级法官。 姚智明,男,1965年6月出生,汉族,湖北仙桃人
中共惠农区委员会干部任前公示公告(2020年第7号) 根据中共惠农区委员会《科级干部任前公示制度》规定,为进一步深入、准确了解掌握拟任用干部在思想政治、本职工作、廉洁自律、家庭生活、社会交往等方面的情况,广泛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现对拟提拔干部公示如下: 马占杰,男,回族,1981年3月出生,2004年6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历任惠农区人民法院副科级审判员、惠农区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庭长等职务。现任惠农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拟任惠农区人民法院红果子法庭庭长
为推进诉讼服务中心文化建设、总结一站式建设成果,柳南区人民法院开展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法院“一站式”主题宣传活动。2月24日下午,柳南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邀走进柳南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参观调研该院“一站式”建设工作,“零距离”了解法院工作、“沉浸式”感受便民司法。柳南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白勇麟、立案庭庭长于饶等陪同调研
(2019年6月14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主任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彰显宪法权威,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加强宪法实施,根据《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江西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第三条 宣誓誓词如下: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第四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以及通过的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进行宪法宣誓
2017年3月3日上午,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党总支书记、副院长梁迎修教授、家事法研究中心主任林艳琴教授、诉讼法学教学研究中心主任徐胜萍教授等教师接待了来访的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伟法官、家事审判庭副庭长周冰一法官、研究室副主任彭林等一行,双方就加强法学院与雨山区人民法院的合作事宜就行了深入的座谈交流。心理学院心理咨询服务中心专职咨询师李非寒老师、硕士研究生苏苗苗,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唐林、法学硕士研究生蒋良辰参加了座谈会。 座谈中,党总支书记梁迎修教授代表法学院对王伟院长一行的来访表示热烈欢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