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办
2018年7月10日至11日,常德市电大系统八个考点同时进行了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电子化考试。 湖南省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标志着我省依法治省、依法行政,本次考试是第三年推行电子化考试。在严格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上半年全省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网络考试的通知》(湘政法发[2018] 13号)文件精神,全市电大系统在市法制办的统筹协调下,有条不紊的开展了本次考试的组考工作
2016年8月5日,《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示范区实施纲要》座谈会会议在前海管理局D207会议室举行。广东星辰(前海)律师事务所陈方主任应邀出席座谈会会议。 会议伊始,前海管理局唐绍杰副局长就本次参会人员、课题组及会议目的作了简单介绍
游启君,女,1965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历任合江县委组织部主任科员,合江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合江县财政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合江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合江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合江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泸州阜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现任泸州阜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新修订的《江西省水资源条例》将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5月31日,省政府新闻办、省水利厅举行《江西省水资源条例》修订实施新闻发布会。省水利厅厅长罗小云向媒体介绍新修订的《江西省水资源条例》有关内容和情况
8月4日上午,烟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在毓璜顶宾馆召开法律顾问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本所王毅主任被聘为市国资委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 市国资委副主任毕少波先生主持了会议,主任张润升先生向委员们介绍了烟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组建以来的基本工作情况和烟台市国有企业现状。为了依法履行国有出资人的职责,推进国有企业法制建设,维护国有出资人和所出资企业的合法权益,市国资委决定成立法律顾问委员会,并从我市的人大、法制办及知名法学专家和知名法官、律师中选拔了9人为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
房屋已装修(原租户经营餐饮,屋内有部分设备)。 地址:昌邑区解放东路世纪新村7号楼网点(欧亚商都斜对面、如一坊旁) ----吉林市政府网站---- 吉林市政府 桦甸市 舒兰市 磐石市 蛟河市 永吉县 中新食品区 高新区 丰满区 龙潭区 昌邑区 松花湖风景区 北大壶开发区 经开区 船营区 市人社局 市国土局 市环保局 市规划局 市交通局 市建委 市城管局 市财政局 市房产局 市司法局 市民政局 市监察局 市公安局 市民委 市水利局 市科技局 市体育局 市教育局 市发改委 市工信局 市食药监局 市物价局 市政务公开办 市金融办 市人防办 市经合局 市粮食局 市工商局 市旅游局 市农委 市安监局 市质监局 市外事办 市畜牧局 市林业局 市审计局 市卫计委 市法制办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气象局 市供销社 ----友情链接----- ----市国资系统网站---- 吉林市国资委 ----友情链接---- ---友情链接--- ---友情链接---
为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渔业资源和违反渔业法规的违法行为,保障渔业生产安全,进一步推进生态渔业健康发展,10月25日下午,苍溪县政府在公安局会议室,召开了专题会议。参加会议的有苍溪县法制办、县公安局、县水产渔政局、县亭子湖管理局、县海事局、亭子镇政府、亭子派出所、市嘉桓渔业公司。副县长、县公安局长张家和主持会议
为 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谁主管、谁采集,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规范的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一、政府信息公开前,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二、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由市政府办公室分管领导审查确定是否可对外公布
根据云南省水利厅要求,2012年9月14日、9月15日,在举办云南省水利厅召开《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立法调研会之际,我公司承担的国道GZ65线曲靖至嵩明(小铺)高速公路工程、云南冶金集团昆明冶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000t/a多晶硅产业化项目水土保持设施技术评估验收会议在曲靖市官房酒店如期举行。云南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处长罗瑞祥、云南省水利厅政策法规处处长张明,昆明市水务局处长周春燕、曲靖市水务局副局长俞俞富生等相关领导参加立法调研会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 在《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立法调研会召开期间,云南省水利厅、云南省交通厅、昆明市水务局、曲靖市水务局、曲靖市交通局、马龙县水务局、麒麟区水务局、嵩明县水务局、寻甸县水务局、我公司执行总经理甄晓云等对《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立法提出了宝贵建议
为促进本市小额贷款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会同本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推进小组成员单位和各区县主管部门,在对《关于本市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沪府办发〔2008〕39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完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上海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办法》(沪府办发〔2016〕42号,以下简称《监管办法》)。现就《监管办法》解读如下: 2008年5月,银监会、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2008年8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本市《实施办法》,明确成立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推进小组,在本市启动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