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8月1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2020年8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 第二条 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
1个“小目标”、8项任务清单、3方面保障措施……日前,国办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提速和深化“最后一公里”政务公开工作。 这份专项文件聚焦基层政务公开多个领域的实际问题,从监督导向逐步向服务导向转变。多项要求直指工作中的痛点难点,且更具可操作性
全南房产网 171人浏览 发布日期:2021.05.24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二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一)持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含义。 依照《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纳税人自用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应当连续生产。 对消费品征税,不征税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形式。且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不用经过入学考试,即可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相关的专业,参加该专业课程的学习
答: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对托儿所、幼儿园提供养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一)“托儿所、幼儿园”是指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审批成立、取得办园许可证的实施0—6岁学前教育的机构,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托儿所、幼儿园、学前班、幼儿班、保育院、幼儿院; (二)“提供养育服务”是指上述托儿所、幼儿园对其学员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 (三) 对民办托儿所、幼儿园予以免征营业税的养育服务收入是指,在报经当地有关部门备案并公示的收费标准范围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 (四)超过规定收费标准的收费,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的费用以及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等超过规定范围的收入,不属于免征营业税的养育服务收入。超过规定收费标准的收费项目属于文化体育业的税率为3%,属于服务业的税率为5%
申请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流程、资料要求有哪些? 本文摘要:申请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流程、资料要求(一)、纳税人到主管国税局领取并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二份。(二)、纳税人应提供资料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书面申请陈诉2、货物购销条约或书面意向,供货企业提供的货物购销渠道证明(三)、纳税人管理业务的时限要求1、已开业的小规模企业,2009年应税销售额凌驾新尺度(工业50万元;商业80万元,下同)的小规模纳税人,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划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申请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流程、资料要求(一)、纳税人到主管国税局领取并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二份
2022年10月25日,海南省首本农村土地经营权不动产权证书颁发仪式在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抱邱村举行,标志着海南省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迈出了重要一步。 根据《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相关款项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都属不动产统一登记范畴,是不动产登记权利事项重要内容之一。2022年9月13日自然资源部和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衔接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57号),再次明确要求进一步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稳妥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成果信息共享,确保工作连续稳定
留言问题: 老师你好,我想问一下企业所得税的问题! 留言回答: 答: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4]3号)规定:企业所得税的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纳税人预缴所得税时,应当按纳税期限的实际数预缴。所以,你单位应预缴所得税。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1998]182号)规定: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由纳税人自行计算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缴所得税额根据预缴税款情况计算全年应缴应退税额并填写纳税申请表在税法规定的申报期内向税务机关进行年度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办理结清税款手续
(2020年8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二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