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000023
因江苏鸿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业证书编号:32000023
因江苏鸿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业证书编号:32000023)未持续符合执业许可条件,且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并达到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许可条件,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我厅依法撤销江苏鸿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执业许可。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注销江苏鸿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业许可。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被依法注销,企业主体继续存续的,不得从事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企业名称中不得继续使用“会计师事务所”字样,并应当自执业许可被注销之日起10日内,办理工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