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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员工陈龙身份证号:642221198301252130
我公司员工陈龙(身份证号:642221198301252130)于2018年3月1日起擅离岗位至今,总计旷工31天,根据我公司(宁惠建政字[2018]03号)文件离职管理制度规定,陈龙严重违反公司规定,情形十分恶劣,遂对其进行辞退处理。并且不予结算最后一个月工资和所剩提成。 自其离职之日起,其一切行为均属个人行为,与我公司概无关联,我公司亦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