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th
根据《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4
根据《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42号)、《危险品航空运输培训管理办法》(AC-276-TR-2016-02)、ICAO《危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2021-2022版)以及IATA《危险品规则》(62th 版),我司将于2021年10月21-22日在深圳举办“危险品4、5类人员基础知识初训班”,具体事宜如下: 危险品基本原理、限制、分类、标签与标记、托运人危险品申报单与其他有关文件、对未申报危险品的识别、旅客及机组人员的规定、应急程序、锂电池运输等。 请学员在转账前备注“危险品培训费”及“学员姓名或公司全称”。 请各托运人代理公司组织好本公司的人员,严格遵守培训纪律,要求所有学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培训和考试,避免出现迟到、旷课、早退现象,培训期间自带笔记本和笔,做好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