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湾
12月26日,南海网记者从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获悉
12月26日,南海网记者从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获悉,自2014年1月1日起,海南将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和土地等级。其中,海口、三亚地区最高税额标准从现行的12元调高至18元,部分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市县最高税额标准从现行的6元调高至12元,各地最低税额标准及鼓励和扶持的行业税额标准仍不变。 据了解,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对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地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