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作用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批准执行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制度的函》(国统制〔2022〕182号)规定,决定开展2022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按照《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制度》(见附件)要求,认真组织本地区、本行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军队系统企业除外)登录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系统(www.ccea.pro),填报并提交2022年度统计调查数据后,打印统计调查表(须加盖企业公章),于2023年3月17日前报所属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二、请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做好数据整理工作
本报讯 12月5日晚上,市长武宏文会见省民航机场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郝孝义一行,双方就晋城机场建设相关事宜进行了深入交流。 武宏文代表市委、市政府对郝孝义一行的到来表示欢迎,并介绍了晋城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武宏文说,晋城地处山西省东南部、太行山最南端,区位优势明显,生态良好,资源丰富
7月2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2022年会员大会以“现场+线上”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宋成作为会员单位代表出席了本次大会。会议审议通过深交所理事会工作报告、总经理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及2021年度财务决算和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宋成代表公司对上述议案进行了表决
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 李杨报道)12月8日上午,自治区棉花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召开2022年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2022年我区棉花产业发展情况汇报,对明年我区棉花产业发展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艾尔肯·吐尼亚孜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棉花是事关国计民生的重要战略物资
2023年新年伊始,盖州市人民法院仙人岛人民法庭在全面提升审判质量、强化管理的同时,认真落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相关要求,充分发挥司法服务保障职能。近期,在庭长车小东的带领下,仙人岛人民法庭全庭干警开展了“走访企业,助企纾困”活动,以实际行动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在营口大正塑料科技有限公司,干警们与企业负责人进行了深入的座谈交流
2017年10月13日,船舶工业公司(集团)组织召开了2017年下半年质量管理工作会议。中船重工质量安全环保部尹路副主任、杨荣婵处长、公司副总经理孔鹏、地区相关成员单位负责质量管理工作的主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等参加了会议。 会议代表首先参观了船柴的生产现场,听取船柴刘树珍等领导介绍公司近年来主机内部及外观质量均有显著提高的管理经验,并在随后的会议中进行了讨论和交流;同时,与会人员在会议上认真学习了中船重工关于质量管理工作的有关文件,各单位总结交流了“质量月”活动情况,并针对当前质量管理面临的形势和主要产品特点,研究、制定质量控制措施,安排下一步质量管理重点工作
近日,郑州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我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的通知》,对噪声污染监测划分、管理防治、投诉处理等工作进行了明确要求。 在现今这个时代,随着工业生产、交通运输、城市建设发展,以及人口密度的增加,尤其是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城市里的噪音污染像过去的“牛皮癣”一样,顽固地存在着:唱歌跳舞的,装修盖楼的,修路挖沟的,跑车炸街的......这些重复性日常性的存在,让市民愤怒也无奈,不文明甚至违法的行为直接影响人们的生活质量。 根据资料显示,2019年全国关于噪声扰民问题的举报占全部污染举报的38.1%,排各污染要素第二位,仅次于建筑施工噪声投诉的45.4%
2月1日下午,市委副书记、市长王新伟在市党政综合楼主持召开市政府第一百零七次常务会议。市领导陈志伟、唐献泰、戚绍斌、田海涛、祝振玲,市政府秘书长高用文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了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研究了我市贯彻落实意见
(2010年1月30日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蔡宁检察长所作的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对我省检察机关过去一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2010年的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统筹、重在为民,坚持服务大局,公正执法,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加强队伍建设,全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为推动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加快中原崛起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16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为更好发挥税收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帮助纳税人缴费人准确掌握和及时适用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税务总局发布《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指出,针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党中央、国务院陆续部署出台了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主要聚焦在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减轻企业社保费负担、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稳外贸扩内需四个方面。其中,在稳外贸扩内需方面,将对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旧车减征增值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延长2年,促进汽车消费。 此外,《指引》还明确提出,对所有购置新能源汽车的单位和个人,自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对2017年12月31日之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对其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继续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