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取
根据省国资委关于打击假冒国企专项行动部署要求,为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国有企业合法权益,现将省惠隆公司打击假冒国企专项行动举报方式向社会公布。 (一)通过伪造公司注册申请书、股权交易协议、企业公章、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签名及身份证件等材料将省惠隆公司及所属企业注册为股东的组织或个人。 (二)为注册与省惠隆公司及所属企业有关的假冒国企提供中介等服务或便利,牟取不当经济利益的组织或个人
作为一种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典型证券欺诈行为,内幕交易一直为平台深恶痛绝,也一直是我国证券监管机构严厉打击的违法违规行为。其中,作为上市公司高管直接参与的内幕交易,更是违背忠实勤勉的义务,将遭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2000年7月上旬,D上市公司与北京、深圳二高科技公司达成收购协议,定于21日对外正式公布此消息及配送股方案
经查,有不法分子通过伪造公章等方式,假借我集团所属新兴际**际贸易有限公司在英国开立虚假账户要求汇款,涉嫌恶意欺诈。经我集团核实,我集团所属新兴际**际贸易有限公司从未在英国开立任何账户,任何人员假借新兴际**际贸易有限公司名义要求往英国或其所属银行汇款的行为均属涉嫌诈骗行为,请社会各界提高警惕,注意防范风险,如发现其违法犯罪行为,请尽快到公安机关报案。 凡以任何形式冒用我集团及所属子公司等名义伪造公司材料、捏造或传播虚假信息、非法从事经营活动、牟取经济利益或者为该等冒用行为提供任何服务或便利的机构或个人,须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一)公司干部、员工职务侵占、盗窃、挪用资金,侵占、故意损坏公司资产等违法违纪行为; (二)公司干部、员工受贿、索贿、介绍贿赂或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三)公司干部、员工徇私舞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四)公司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或在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单位中入股或变相入股(二级市场除外); (五)公司干部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六)公司干部员工违反招投标、采购管理等制度,不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七)公司员工向他人泄漏相关保密信息,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八)公司合作对象存在围标、串标、欺诈、提供质次价高的产品、合作过程弄虚作假等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 (九)其他违反公司制度或因工作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负面影响的行为。 举报人所举报的问题经查证属实,以挽回经济损失或司法机关认定被举报人获得的不正当利益为基数给予一定额度的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公司将举报的保密工作放在首位,对于举报受理和调查有严格的管控制度和流程,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举报人提供的所有举报资料均严格保密
(一)公司干部、员工职务侵占、盗窃、挪用资金,侵占、故意损坏公司资产等违法违纪行为; (二)公司干部、员工受贿、索贿、介绍贿赂或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三)公司干部、员工徇私舞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四)公司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或在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单位中入股或变相入股(二级市场除外); (五)公司干部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六)公司干部员工违反招投标、采购管理等制度,不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七)公司员工向他人泄漏相关保密信息,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八)公司合作对象存在围标、串标、欺诈、提供质次价高的产品、合作过程弄虚作假等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 (九)其他违反公司制度或因工作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负面影响的行为。 举报人所举报的问题经查证属实,以挽回经济损失或司法机关认定被举报人获得的不正当利益为基数给予一定额度的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公司将举报的保密工作放在首位,对于举报受理和调查有严格的管控制度和流程,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举报人提供的所有举报资料均严格保密
中新网9月17日电 据人社部网站消息,人社部17日发布《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提到,网络招聘服务机构应当对提供的网络招聘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公布其服务项目、服务内容、计费方式、收费标准、收费对象等内容。网络招聘服务机构不得向劳动者收取押金,不得以欺诈、暴力、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牟取不正当利益
超编已成中国机构改革中越来越尖锐的社会命题。记者实地调查发现,湖北省武穴市教育局核定编制54人,实际在岗75人,还有40人“退二线”,基本不用上班。武穴市教育局局长王卫平说:50岁的人退二线,的确是一种资源的浪费,“我当时就认为这也是改革的成本”
随着“年中庆”“消费季”的陆续到来,各大电商平台纷纷加大优惠力度招揽顾客。有些不法分子也看准时机,利用网络技术,制作非法软件进入电商平台计算机系统,牟取非法利益,爱博网站ApP下载严重损害了商家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近日,北京大兴警方在“净网2020”专项行动中,深挖线索,查获一名藏身网络的幕后黑手,破获一起非法制作并出售“薅羊毛”软件案
为维护广大求职者的利益,防止个别机构或个人假借公司名义进行虚假招聘,遏制以参加本公司的招聘为由牟取利益的行为,本公司对招聘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二、本公司未委托任何中介或个人进行招聘,且本公司在招聘过程中不收取报名费、中介费、手续费、培训费等任何费用。 三、本公司的招聘工作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向公司任何组织或个人赠送好处的,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 四、本公司保留对发布虚假招聘信息的网站、个人或其他机构组织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省国资委关于打击假冒国企专项行动部署要求,为净化市场经营秩序、维护国有企业合法权益,现将我集团线索受理方式向社会予以公布。 一、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情形: (一)通过伪造公司注册申请书、股权交易协议、企业公章、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签名及身份证件等材料将国有企业注册为股东的组织或个人; (二)为注册假冒国企提供中介等服务或便利,牟取不当经济利益的组织或个人; (三)与国有企业没有股权关系,但对外虚假宣传为国有企业,误导社会公众的行为; (四)其他与假冒国企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 来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69号2号楼816室,邮编2100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