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医保”)征缴,涉及群体庞大、社会影响深远。为保障城乡居民2019年度的医保待遇,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乡镇组织、村级参与、双限报解、强化考核”的征缴工作机制,进一步做好我县2019年“医保”征缴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二、征缴范围:除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之外的所有辖区居民均需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1、要认真落实新生儿参保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