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性
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日前发布数据显示,2020年2月末,石家庄市金融运行平稳,各项贷款增速持续提升,贷款余额、年增量持续居全省首位,企(事)业单位贷款稳定增长,票据融资增速提升,住户本外币贷款增速回升,住户中长期消费贷款同比稳增。各项存款增速回落,余额居全省首位,住户存款增速微降,财政性存款、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增速回升。 2月末,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11644.3 亿元,同比增长12.3%,较上年同期提高1.0个百分点,比年初增加210.5亿元,同比多增65.5亿元,余额、年增量继续居全省首位
省科技厅《深入推进科技创业的十条意见》 省科技厅《深入推进科技创业的十条意见》全文 一、建设新型科技创业服务机构。加快建设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校园创业孵化器”等新型创业服务机构,将其纳入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服务体系,并根据其服务绩效进行奖励,支持其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 二、鼓励建立专业技术开发平台
截至5月末,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2448.2亿元,同比增长29.4%,增速比4月末回落1.3个百分点。 从新增贷款看,贷款余额比年初及上月都有所增加。同上月末比,5月末贷款余额比上月末增加11.8亿元;同年初比,5月末贷款余额比年初增加29.5亿元
为鼓励企业加大创新投入,支持我国基础研究发展,现就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相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企业出资给非营利性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以下简称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政府性自然科学基金用于基础研究的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按实际发生额在税前扣除,并可按100%在税前加计扣除。 对非营利性科研机构、高等学校接收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机构基础研究资金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二、第一条所称非营利性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包括国家设立的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民办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具体按以下条件确定: (一)国家设立的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是指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科研机构和公办高等学校,包括中央和地方所属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
人民网南京1月13日电 1月12日闭幕的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江苏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条例聚焦科技创新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总结提炼江苏实践经验,将于3月1日起施行。 基础研究是整个科学体系的源头
(一)提出全县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全县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等有关工作
2020年8月末河北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同比增13.3% 长城网讯(记者 烟成群)记者从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获悉,2020年8月末,河北省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58956.4亿元,同比增长13.3%。月末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58570.2亿元,同比增长13.4%,较去年同期高2.4个百分点。当月人民币贷款增加341.0亿元,同比少增115.8亿元
【概要描述】中央投资项目 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含国债)、专项建设基金、国家主权外债资金和其他中央财政性投资资金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括受招标人委托从事项目业主招标、专业化项目管理单位招标、政府投资规划编制单位招标,以及中央投资项目的勘察、可行性研究、设计、设备、材料、施工、监理、保险等方面的招标代理业务。我公司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努力提高中央投资项目效益,规范中央投资项目的招标投 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含国债)、专项建设基金、国家主权外债资金和其他中央财政性投资资金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括受招标人委托从事项目业主招标、专业化项目管理单位招标、政府投资规划编制单位招标,以及中央投资项目的勘察、可行性研究、设计、设备、材料、施工、监理、保险等方面的招标代理业务。我公司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努力提高中央投资项目效益,规范中央投资项目的招标投标程序,以严要求、高标准的态度为诸多行业广大业主提供优质的招标代理服务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第一条 负责建立健全全省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规划,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文明风9月10日讯(通讯员 刘绍伟)2017年8月25日,《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社会文明若干规定》(以下简称“文明法规”)正式出台,并于当年10月1日起施行。一年来,市委文明办加大宣传贯彻力度、协调各项相关部门制定配套办法、运用信息手段开展文明行为记录,积极推进文明法规的实施。 一、加强宣传教育,扩大法规的宣传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