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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十三五”泉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培养
根据《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十三五”泉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泉教人〔2018〕310号)和惠安县教育局《关于做好推荐参评“十三五”第一批泉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加强对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推荐条件和程序,自下而上、好中选优,将业绩突出、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优秀教师选拔出来。教师根据选拔条件及自身实际水平和发展意愿,向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教师发展中心对参评教师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呈报校务会研究。经校务扩大会充分讨论研究,一致同意推荐以下教师参评“十三五”第一批泉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培养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