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
1、坚持原则,认真负责
1、坚持原则,认真负责,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教学管理水平。 2、离退休教师,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65岁以下(个别专业确因需要,身体健康,可适当放宽至68岁)。 3、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从事教学工作10年以上;近10年来从事的专业工作与本院专业对口
9月10日下午,校党委书记刘陈在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会议室召开
9月10日下午,校党委书记刘陈在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会议室召开教师节座谈会,校党委常委、副校长荆晅,校党委常委、副校长孙力娟出席会议,来自各教学单位的18位教师代表与刘书记交流畅谈。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人事处,工会,教务处,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后勤管理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会。刘陈书记主持座谈会
山 东 省 人 事 厅 鲁人发〔 2005 〕 16 号 关
山 东 省 人 事 厅 鲁人发〔 2005 〕 16 号 关于做好 2005 年度专业技术职称 评聘工作的意见 各市人事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认真做好 2005 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评审委员会组织管理 (一)根据工作需要,调整组建 2005 年度专业技术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见附件)。撤销山东省煤炭系统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煤炭企业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按属地原则进行申报、呈报和评审;撤销山东省刑事侦察技术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山东省法医技术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工作委托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承担。 (二)严格按照《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组织办法(试行)》(鲁人发〔 2002 〕 26 号)规定组建各级评审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