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固原市实验小学学籍管理制度暂行办法》。 1、凡符合规定年限的适龄儿童,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小学阶段学习。 2、入学年龄根据市(区)教育局的规定,一般为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