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资人
近日,经省国资委批复,川投集团正式入选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深化授权经营体制改革企业试点名单。该项试点四川省国资系统仅2户省属企业入选,川投集团是入选名单中唯一一家国有资本投资公司。 中央层面顶层指引:2019年4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印发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9号)
近日,新疆首支以文化旅游为主要投资方向的产业投资基金——新疆文旅产业基金成立。 该基金由新疆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文旅投)牵头,新疆新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旅资本)发起设立。这也是新旅资本发起设立的首支基金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以下统称所出资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以下统称企业)涉及的资产评估,适用本办法。”请问,该条规定的“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以下统称所出资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以下统称企业)”是否包括国有参股公司?如果包括的话,国有参股公司属于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还是属于各级子公司?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12号)第二条的适用范围包括国有全资、控股以及实际控制企业。国有参股企业发生《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12号)第六条相关经济行为时,国有参股企业的国有股东代表应当按照国资监管相关规定发表股东意见
公司介绍: 根据无锡市委、市政府实行社会事业政事分开、管办分离改革精神,2005年底,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正式成立,为市政府直属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正处(县)级建制,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学校管理中心主要职能是由市政府授权,代表市政府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统一管理市属14所公办高中和中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示范性、实验性初中、小学、幼儿园学4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中心负责学校资产、人员的管理,对其进行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绩效考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学校2所;受市委、市政府委托,管理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中国企业管理无锡培训中心。学校管理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内设办公室、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部、基础教育部、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部、综合教育部、资产财务部、纪委(监察室)等8个职能部门,归口管理所属学校各项工作
为了聚焦主营业务发展,万家基金第二大股东——国际实业决定出售持有超过8年的万家基金股权。 6月28日晚间,国际实业发布关于签署《股权转让意向协议书》构成重大资产出售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中称,为集中资金发展公司主营业务,做好实体产业发展,推进受让江苏中大杆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工作,2021 年 6 月 28 日,公司与山东省新动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意向协议书》,拟将持有的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0%股权转让给新动能基金公司,目前交易具体方案、交易价格尚未确定
金融和基金管理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办公室) 承担地方金融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实施促进地方金融业发展和引导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财政政策;实施普惠金融政策;拟订市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承担市级金融机构国有资本出资人和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工作;参与拟订地方金融发展、监管、改革等相关政策;承担全市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相关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市级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相关工作。研究拟订支持政府投资基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管理制度;研究提出市级政府投资基金发起、设立或者参与各类政府投资基金的计划和方案;承担市级政府投资基金的管理工作;对全市政府投资基金工作进行指导和信息统计;承担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月,是经山东省政府批准设立、由山东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公司定位于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和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两大平台,新兴产业领域具有引领示范效应的投资运作主体,市场化程度较高、投融资和资本运作能力强、发展模式成熟、产业特色突出、竞争力显著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2020年9月,公司管理体制调整,成为山东省委直接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
近日,新疆首支以文化旅游为主要投资方向的产业投资基金——新疆文旅产业基金成立。 该基金由新疆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文旅投)牵头,新疆新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旅资本)发起设立。这也是新旅资本发起设立的首支基金
10月24日,中关村创新创业季(2015)重要活动——全球风险投资峰会在北京开幕。峰会邀请了来自美国硅谷、以色列以及中国顶尖的母基金、创投基金、孵化器、天使基金等多家机构和投资人,吸引了超过500位来自全球的知名嘉宾、专家学者和行业人士参与。我公司作为论坛嘉宾出席了此次峰会,与国际国内知名的母基金一起共同探讨了创投母基金对全球创新发展的重要作用与意义,以及中国创投母基金的发展现状与趋势
西安市工业合作联社是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的西安市集体工业经济的联合组织,行使全市市属集体工业企业管理部门的职能,履行对集体工业企业“指导、维护、监督、协调、服务”职责,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有关城镇集体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受市政府委托,结合国家产业政策,研究拟定全市城镇集体工业经济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调查研究全市城镇集体工业经济发展状况和相关政策;拟定城镇集体经济的政策法规;组织集体经济理论研讨。 3、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全市城镇集体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推行公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指导、推进集体企业改革、改制和产业结构调整,推进企业技术进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