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券
格隆汇 8 月 7日丨北部湾港(000582)(000582.SZ)公布,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北港集团”)转来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自治区国资委关于同意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有关问题的批复》(桂国资复〔2020〕160号)。 同意北部湾港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最终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请北港集团督促指导北部湾港严格执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0号)《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6号)等相关规定,依法合规完成此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国有股东的控股地位
(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一、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作如下修改: 将第一百四十二条修改为:“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模塑科技10月11日公告,自2022年9月21日至2022年10月11日,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模塑转债”当期转股价格7.24元/股的85%(即6.15元/股),预计后续可能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拟于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同时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若公司未在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视为本次不修正转股价格。
格隆汇2月16日丨越秀地产(00123.HK)公告,有关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发行人",公司拥有95%的附属公司)申请公开发行本金总额最高为人民币94亿元的公司债券。 首期公司债券("2023年第一期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2023年第一期公司债券将分为两个品种:(i)五年期固定票面利率的首期公司债券("品种一债券"),而发行人可选择于第三年末调整票面利率
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牛信息”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425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0〕2021号)。 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缴款环节,并于2020年9月17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具体内容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0年9月17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