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券
为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行为,对刑法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申请公司登记的人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为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行为,对刑法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申请公司登记的人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申请公司登记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南玻A公司债券今起发行 更新时间:2010-10-21 6:57:02 【深圳商报讯】南玻A今日披露2010年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及发行安排。 公告称,南玻A于2010年10月19日进行了网上路演推介。2010年10月18日~10月19日,发行人和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网下向机构投资者进行了票面利率询价,根据网下向机构投资者询价统计结果,经发行人和保荐人充分协商和审慎判断,最终确定2010年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5.08%
公开事项名称: 关于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发行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注册的通知(发改企业债券〔2022〕221号) 你公司《关于申请公开发行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的请示》(宁开建投字〔2022〕1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证券法》《公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以及我委有关规范性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发行公司债券不超过16亿元,所筹资金12亿元用于智能制造片区蓝月谷冰洗生产基地项目(一期),4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本次债券注册有效期为24个月,首期发行应在12个月内完成
可转换公司债券属于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可转换公司债券属于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现金流量表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逐步成为集团公司的“资金归集平台、资金结算平台、资金监控平台和金融服务平台”。自2013年以来,公司业绩连续多年保持了20%以上增长速度,金融服务规模稳步提升,统筹盘活资源效果显著,资本实力大幅增强,风险防控卓有成效。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业务范围包括: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
本次债券名为华夏幸福基业控股股份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人民币30亿元),分期发行,其中本期发行规模不超过20亿元(含人民币20亿元)。 观点地产网讯:9月16日,华夏幸福基业控股股份公司发布公告称,该公司拟公开发行第一期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20亿元。 募集说明书显示,本次债券名为华夏幸福基业控股股份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人民币30亿元),分期发行,其中本期发行规模不超过20亿元(含人民币20亿元),本期债券为5年期,债券的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近日,海通证券作为主承销商助力大众公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发行2023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金额10亿元,期限3年,票面利率3.37%,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置换有息债务。 大众公用是“A+H”两地上市公司,经过30余年发展,目前已成为公用事业与金融创投齐头并进的投资控股型企业,其中公用事业核心板块包括燃气、污水处理、隧道等。企业积极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号召,助力上海经济社会绿色发展,获评绿色企业最高等级Ge-1级
本文摘要:9月23日,据上缴所报道,黑牡丹(集团)株式会社白鱼发售规模达不到10亿元的公司债券利率确认为5.18%。据报道,本期白鱼发售的债券名称为黑牡丹(集团)株式会社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是证券监督许可〔2019〕1448号文批准的10亿规模公司债券发售的第一期。本期债券代为管理者为国信证券株式会社,主承销商、债券代为管理者为国信证券株式会社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含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刚刚申购完成的“国微转债”,成为债券市场上备受关注“明星品种”。 6月16日晚间,紫光国微(SZ 002049)发布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公告显示,本次发行“国微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15亿元,原股东优先配售的金额总计6.98亿元,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总计7.94亿元。 “国微转债”发行备受投资者瞩目,不仅因为优质可转债“攻守兼备”,能够将风险和收益有效结合,也与紫光国微近些年靓丽的业绩表现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