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机关
会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曲靖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会办通〔2017〕64号)要求,按照《中共会泽县纪委会泽县监委2019年公开遴选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的时序安排,本次遴选工作已完成笔试、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工作。现将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和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威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宣办发〔2017〕114号)规定,按照规定的时序,本次遴选工作已完成笔试、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工作。现将报考人员面试成绩、经历业绩评价成绩、综合成绩和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计算公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20%,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成绩见附件
近日,由市政府主办、市商务局承办的桂林米粉产业发展座谈会在市直机关小礼堂接待室召开。会议由市商务局李志刚局长主持,市委常委市政府董乐群副市长、市政府徐锋副市长、原市政协黄家城党组成员,市人大、市政协、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部分县区政府领导及商务主管部门领导,广西师范大学、桂林商贸旅游技工学校,市餐饮烹饪协会、市米粉协会、市收藏协会负责人及市部分星级米粉企业代表参加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市委 近日,由市政府主办、市商务局承办的桂林米粉产业发展座谈会在市直机关小礼堂接待室召开
3月24日下午,市直机关工委考核组对我校2014—2015年度“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毛义忠汇报创建工作,党办有关负责同志参加考核。 考核组一行通过听取创建工作情况汇报,查阅档案资料,交流交换意见、现场实地察看等途径,对我校党建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考核
2005年,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的活力来源于富有创意的主题活动。市直机关工委牵头组织开展三项主题活动。一是“助残帮困”活动
为扎实推进“强六基塑六型”建设模范机关全面深入持续开展,积极落实好健康机关创建工作有关要求,切实关心关爱女性健康,5月15日市妇联举办“妇联干部大讲堂”第二期活动——女性健康知识讲座。市直机关妇联、各县区区妇联、市妇联机关干部等80余人参加了讲座。 讲座邀请到全国三八红旗手,省级劳模,省巾帼建功标兵,市第三批有突出贡献的技术人才,汉中市人民医院妇产科主任、主任医师、陕西省围产医学专业委员会委员、汉中市医学会围产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俊英授课
1月12日,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孙学伟主持召开来我区挂职干部座谈会。8名来自中央部委、高校院所和市直机关的干部分别对挂职期间的所做、所感、所想、所悟进行了汇报,并提出了意见建议。 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孙学伟与大家开展互动交流:首先感谢大家选择到平谷参与挂职工作并致以春节祝福,希望挂职干部能够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加强工作成果转化,为高大尚平谷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根据《关于在基层党组织中开展“对标规范、追赶超越、全面提升,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的通知》(渭商机关党发〔2017〕2号)和《关于转发市直机关工委在市直机关党组织中开展观摩问诊活动的实施方案》(渭商机关党发〔2017〕7号),自二月开始,各基层党组织认真开展对标规范、全面提升活动,基层党建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为了认真做好“对标规范、全面提升”活动评比总结,决定开展基层党支部星级评定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领导重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二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 自然资发〔2018〕17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为进一步深化矿业权管理领域“放管服”改革,按照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制度相关要求,部决定调整《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 柳政发〔2018〕5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为加快盘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已经取得的经营性建设用 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土地储备行为,加强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根据《预算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 让城乡公示地价体系更完善--解读《标定地价规程》 今年3月1日,我国首部《标定地价规程》(简称《规程》)正式实施。日前,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地价所所长赵松接受记者采访,解读了要点问题。突破城乡二元模式,兼顾当前与长远为什 桂国土资发〔2018〕10号各市、县国土资源局、财政局:为了规范自治区国土资源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们研究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解读《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 3月9日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印发通知要求,自4月9日起施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