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法
2022年11月26日,由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主办,山西大学法学院承办的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2022年年会暨“民法典与相关司法解释的适用”学术研讨会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线上会议形式,分为大会主题发言会议和七个分会场的分组讨论会议,来自全国高校以及科研机构的民法学专家学者参会,在线观看人数高达5.5万人次。法学院民商法学科负责人郭洁教授、副院长李岩教授、刘宛婷讲师、刘岳讲师受邀参加
北京企业法律顾问律师网,一直秉承“做人先于做事,专业而后卓越”的基本理念和“百折不挠、精益求精”的基本宗旨。兢兢业业做事,成功办理了大量的民商事、房地产、合同纠纷诉讼案件,并担任多家国有特大型企业、上市公司的法律顾问。同时,广泛承接民商法、合同法,房地产、公司股权纠纷、公司刑事辩护与防范等业务,以其卓越的服务水准和出色的工作业绩获得了客户的高度赞誉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法律合规建设,规避法律风险,提高依法决策能力,公司拟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国资委系统法律顾问选聘管理工作的通知》(株国资【2019】19号)的相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法律顾问一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拥护、执行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秉公尽责,严守法纪; 2.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3.精通法律业务,具有处理复杂或者疑难法律事务的工作经验和能力;熟悉行政法、民商法、刑法、经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熟练掌握合同审查、规范性文件审查、诉讼案件应诉等; 4.个人工作单位在律师事务所; 5.个人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纪录; 6.近三年内,受聘代理委托方诉讼、仲裁,未出现因履职不力造成败诉或裁定不利的情形,或担任委托方法律顾问,未出现其所负责审查的合同、协议事项,因条款问题出现败诉或裁定不利的情形(委托方未采纳其审查意见者除外); 1.对制定修改公司章程、重要规章制度,企业分立、合并(含兼并重组)、改制(含混合所有制改革、员工持股等)、破产、解散、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重大产权(股权)转让,重大资产置换、质押、拍卖,重大项目招投标,企业上市、发行公司债券,大额经济合同或担保反担保合同签订等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或法律论证并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2.对审批、核准或备案需要出具法律意见书的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或法律论证,出具法律意见书; 3.起草或协助起草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书; 4.参加重大项目的研究和论证、谈判、合同和协议的签订等工作; 5.代理诉讼、仲裁及非诉法律事务,维护合法权益; 6.协助开展法律知识教育培训和法制宣传工作; 7.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法律服务事项。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止(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17:30)
吕杨华律师系福建建达(厦门)律师事务所房产法律事务部负责人,刑事辩护事务部门骨干律师。吕杨华律师思维活跃、逻辑严密、作风稳健,擅长民商法(含合同法、公司法、房地产法、婚姻家庭等)、刑事辩护、工程建筑。尤其擅长房屋买卖同纠纷、居间合同纠纷,担任多家房产经纪公司法律顾问
吕杨华律师系福建建达(厦门)律师事务所房产法律事务部负责人,刑事辩护事务部门骨干律师。吕杨华律师思维活跃、逻辑严密、作风稳健,擅长民商法(含合同法、公司法、房地产法、婚姻家庭等)、刑事辩护、工程建筑。尤其擅长房屋买卖同纠纷、居间合同纠纷,担任多家房产经纪公司法律顾问
男,辽宁大连人,1957年12月生,中共党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F任法学所所长,法学所和国际法所学术委员会主任、职称评审委员会主任;《法学研究》主编,《中国社会科学》编委;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七届学科评议组(法学组)成员。1981年进入辽宁大学法律系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1985年进入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习,获得法学硕士学位。1988年进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从事民商法研究,主要研究公司法、证券法、物权法等
最近,烟台市委创先争优争做烟台先锋活动领导小组决定,授予本所党支部委员、知识产权部主任曲延兴律师等99名同志"烟台市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服务标兵"荣誉称号,并向全市通报表彰。 曲延兴律师毕业于装甲兵工程学院机械工程专业,研究生学历。他在部队服役24年,历任团政治处组织、群工、保卫干事,政治处副主任,师政治部组织干部科长,师政治部副主任(上校)等职
1999年取得律师资格,2004年取得司法职业资格。中共党员。 在中国著名法学院潜心钻研民商法数年,具有深厚的法学功底,前后从事法律实践不缀,凭借良好的职业道德、扎实的法学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技巧,赢得社会和当事人的赞誉
虾米啊1 侯东德,男,汉族,1973年出生,四川绵阳人。西南政法法学博士、中央财经工商管理博士后。现为西南政法继续教育学院院长、民商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高级经济师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法律合规建设,规避法律风险,提高依法决策能力,公司拟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国资委系统法律顾问选聘管理工作的通知》(株国资【2019】19号)的相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法律顾问一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拥护、执行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秉公尽责,严守法纪; 2.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3.精通法律业务,具有处理复杂或者疑难法律事务的工作经验和能力;熟悉行政法、民商法、刑法、经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熟练掌握合同审查、规范性文件审查、诉讼案件应诉等; 4.个人工作单位在律师事务所; 5.个人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纪录; 6.近三年内,受聘代理委托方诉讼、仲裁,未出现因履职不力造成败诉或裁定不利的情形,或担任委托方法律顾问,未出现其所负责审查的合同、协议事项,因条款问题出现败诉或裁定不利的情形(委托方未采纳其审查意见者除外); 1.对制定修改公司章程、重要规章制度,企业分立、合并(含兼并重组)、改制(含混合所有制改革、员工持股等)、破产、解散、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重大产权(股权)转让,重大资产置换、质押、拍卖,重大项目招投标,企业上市、发行公司债券,大额经济合同或担保反担保合同签订等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或法律论证并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2.对审批、核准或备案需要出具法律意见书的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或法律论证,出具法律意见书; 3.起草或协助起草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书; 4.参加重大项目的研究和论证、谈判、合同和协议的签订等工作; 5.代理诉讼、仲裁及非诉法律事务,维护合法权益; 6.协助开展法律知识教育培训和法制宣传工作; 7.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法律服务事项。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止(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