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合同
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 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协调、管理,()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部门,统称()。(出题:应急管理部政策法规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的(),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发展改革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计划单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条 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大家都知道,我国农村的土地性质都属集体所有。村集体或村小组拥有土地的所有权,村民作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作为福利性质可无偿拥有“一户一宅”宅基地的使用权,同时可按家庭为单位获得承包地及自留地,承包地会根据承包合同领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从而拥有承包地的经营使用权。 经常有农村朋友咨询在明律师,说村里强制征用了他家的承包地,他向村里要个说法,村里竟说农村土地都属于村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村里想征用就征用,无需向上级申请批准
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八条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城市新中心保障房工程(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及《城市新中心保障房工程(一期)园林景观园建专业施工图》(详附件9)要求,珠海大横琴城市新中心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与中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EPC单位(采购单位)”)拟就城市新中心保障房工程(一期)石英砖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国内符合要求、具有供应能力的制造商(或经销商、专业承包商)前来提交密封报价及相关证明材料。 一、询价编号:BZF2021001 三、询价采购材料(设备)内容及需求: 本次询价采购内容为城市新中心保障房工程(一期)石英砖,详细资料详见询价采购文件及相关附件。 城市新中心保障房工程(一期)施工工地,具体地点以具体EPC单位(采购单位)实际项目工程地点为准
为促进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健康发展,维护工程总承包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制定并印发《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原《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11-0216)同时废止。 《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件和专用合同条件三部分组成,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承发包活动。 (一)合同协议书,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订立时间、订立地点、合同生效和合同份数等共计11条,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金埔园林3月17日公告,近日,公司与发包人元江县热元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就中国萨王纳元气谷田园综合体核心区工程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签署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项目合同价款约1.37亿元。 中国萨王纳元气谷田园综合体核心区工程项目为农业现代产业中重要板块,田园综合体项目总用地70.67公顷,主要建设内容为科创管理区、综合服务区、农科研学区、百果花木区4个部分,共计11个地块项目。中国萨王纳元气谷田园综合体核心区工程项目(一期)主要包含1、4、5、6、7、9六个地块,新建及改建建筑、田间(景观及生产)道路、景观绿化修复、给排水灌溉,电气、标识系统等专业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发展改革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计划单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条 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钟会律师曾长期在一线基层司法行政部门工作,先后从事普法宣传、公职律师、法律援助等工作,有着扎实的办案经验,曾参与融资公司担保纠纷、合同纠纷、人身损害、工伤案件、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等类型案件的处理,为政府、企业提供长年法律咨询。本着对每个当事人始终提供 “专业、细致、精准”的有效法律服务,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各类民事、经济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刑事辩护等法律事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的规定,从事生产、制造、加工、拣选、经销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以自然人名义办理商标注册、转让等申请事宜,除按照有关规定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图样等材料外,还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个体工商户可以以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作为申请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以执照上登记的负责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以负责人名义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二、农村承包经营户可以以其承包合同签约人的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三、其他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可以以其在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中登载的经营者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二)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