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单列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科技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科技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精神,更好地鼓励企业开展研究开发活动(以下简称研发活动)和规范企业研究开发费用(以下简称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执行,现就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研发活动及研发费用归集范围。 本通知所称研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活动。 (一)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科技部5月4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通知,征集中国-塞尔维亚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 根据中国和塞尔维亚政府间科技合作协定,中塞科技合作委员会拟于2010年下半年召开第一届例会,商定双边科技合作计划。 2.申报单位已和塞方合作伙伴建立联系
本文摘要:中国财政部21日公布数据表明,2014年1-2月中国国有企业总计构建利润总额3265.4亿元(人民币,折合),同比快速增长2.8%,增速比2013年同期上升6.9个百分点。据财政部数据,1-2月中央企业构建利润2642.7亿元,同比快速增长3.9%,增幅比2013年同期上升13.5个百分点。但地方国企的经营业绩不欠佳
各民口科技重大专项领导小组组长单位、牵头组织单位,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单位: 2009年,财政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9〕218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经费管理,针对《暂行办法》执行中存在问题,现就民口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中央财政资金预算调整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项目(课题)总预算、年度预算发生调整,由牵头组织单位按照规定程序报财政部核批。 二、项目(课题)间接费用以及直接费用中设备费、基本建设费预算发生调整的,由牵头组织单位按照规定程序报财政部核批
随着我国工业化水平的不断提升,环境污染问题也日益严重,尤其是在中国龙头产业如矿产、纺织、冶金、造纸和化工等高污染产业领域中甚为严峻。作为中国环境十大问题重中之重的大气污染问题一直备受关注,继国家出台二十五项实施VOCs专项整治方案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规定后,各地方政府迅速响应,发行大气污染防治方案与排放标准,其中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共74个城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重点防治强化督查的大气污染区域对象,充分发挥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作用,并周期性公布空气质量状况报告。
4月27日,农业农村部召开2022年全国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工作会议,部党组成员、副部长邓小刚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刻把握农业农村投资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压实主体责任,明确工作措施,加大投资力度,加快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落地。 会议指出,2021年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围绕重点工作任务,加强统筹谋划,推进项目整合,持续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有力支撑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保寿险”),是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2005年11月成立的全国性寿险公司,注册资本金257.61亿元,总部设在北京。 中国人保寿险是中国人民保险集团旗下的重要成员,主要经营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及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2015年实现规模保费955亿元,原保费收入894亿元,位居国内寿险公司前5名亚洲保险竞争力排名前10强
从各地近期陆续发布的外贸成绩单来看,1-7月,在全国31个省区市中,江西、安徽、四川、河北、浙江、河南、湖北、湖南、重庆、贵州、陕西11地的外贸进出口额同比实现了正增长。其中,江西、四川、湖南三地外贸进出口增速在10%以上,分别为26.4%、22.4%和11.1%。在5个计划单列市中,深圳、青岛、厦门、宁波均实现正增长,同比增速分别为1.6%、2.7%、5.4%、0.9%,其中,深圳以16108.7亿元的外贸规模稳居5个计划单列市的首位
由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国务院国资委、环保部、国家标准委和中国饭店协会共同组成的全国绿色饭店工作委员会于2009年5月21-22日在北京召开了绿色饭店国家标准宣贯会。来自全国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商务主管部门、饭店与餐饮行业协会、饭店餐饮企业的代表近200人参加了会议。商务部、发改委、国务院国资委、环保部等部门的领导出席了会议
自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纳税人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时按规定填写申报表即可享受优惠。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