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会
根据《九江学院综合考核办法2022年版》九院党字〔2022〕
根据《九江学院综合考核办法(2022年版)》(九院党字〔2022〕56号)和《九江学院综合考核工作量化指标体系(2022年版)》(九院党字〔2022〕57号)要求和学校年度工作安排,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综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2年12月25日前,各教学单位、科研机构对照《九江学院综合考核工作量化指标体系(2022年版)》自评并打出分数,同时提交1000字左右年度工作简况表;党政管理机构、教辅单位对照年初制定的2022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自评完成情况,同时提交1500字左右年度述职汇报材料。 (二)各考核单位考核打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