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奖学金评审和材料报送工作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奖学金评审和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及《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烟台大学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烟大校发〔2021〕46号)和《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经学生个人申请、学院评审公示、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复审,拟确定孙维秀等870人为我校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对象(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2年11月7日至11月1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