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厅组织对工程监理企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所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为:2020年7月3日至2020年7月9日。企业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申述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对申述材料的法人承诺书,按网上审批工作流程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大厅,逾期不予受理
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的重大利益关系,行政机关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 )日内提出听证申请。 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的重大利益关系,行政机关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内提出听证申请。 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的重大利益关系,行政机关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5日内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在20日内提出听证申请
《双牌县老城区C-36地块控规调整前后对比图》经双牌县2021年第1次专题规委会会议审查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之规定,该方案须批前公示。其公示期为:2022年3月11日至2022年4月9日,共30个自然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深入推进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决定进一步简化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申报材料。自2018年11月12日起,申报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含初始注册、延续、变更),不再要求提供社保证明材料。由申请人及其聘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分别对申请人社保真实性、有效性签字承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根据《山东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和《关于做好2014年度行政执法证件审验工作的通知》(鲁府法字﹝2014﹞33号)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于6月9日-6月10日,东营市政府法制办在东营职业学院举办了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班。 市直机关和东营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申领《山东省行政执法证》的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本次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有关知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长春一汽四环鸿祥实业有限公司向我厅提交了有关变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名称的申请材料。经审查,拟许可内容如下: 一、拟同意该单位持有的编号为:“2201060074”《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法人名称由“长春一汽四环鸿祥实业有限公司”变更为“吉林省鸿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法定代表人、住所、经营设施地址、核准经营方式、核准经营类别、经营规模及有效期不变
2022年07月21日(00:00-01:00) 经本机关审查您于2022年07月15日向本机关提出的于2022年07月21日(00:00-01:00)在杭州富阳佩斯酒吧内举办营业性演出1(场)的行政许可申请,符合法定的条件和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条和国务院《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十六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营业性演出审批的行政许可,并向你颁发、送达行政许可决定文书。 审批期限届满需继续演出或者变更和增加演出内容的,请提前3个工作日向我局提出申请
2020年7月24日至8月2日,沧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项目现场和市局网站就“贻成御景狮城”项目三期规划及建筑方案(意向方案)变更进行了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现将规划听证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规划方案主要调整内容:项目三期中,将工行北侧原规划高度32米的商业C调整为不超过27米的住宅楼及部分商业公建;将工行南侧(化机厂四栋宿舍楼拆迁位置)原规划高度100米、33层的16#楼调整为不超过27米的住宅及配套公建。具体调整前后的规划及建筑方案可在沧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公告公示”栏查看(网址:[URL]),也可向我局行政审批科咨询(电话:0317-2029420)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2年12月14日向本行政机关提出综合计算工时制审批的申请,本机关于2022年12月14日依法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条和第三十九条、《关于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的审批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4〕503号)第四条和第五条、《关于进一步加强用人单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管理的通知》(浙劳社劳薪〔2006〕181号)第二条和第三条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行政许可。具体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岗位如下:
2023年2月2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四十六批),本批次中, 新能源汽车共列入428个车型,其中,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进入29个;纯电动商用车进入340个;插电式混合动力商用车进入23个;燃料电池商用车进入36个。 以下是公告原文: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67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四十六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六十二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享受车船税优惠的节能 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2022年第2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2017年第17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7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2021年第1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27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许可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67批)以及经商国家税务总局同意的《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四十六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六十二批)予以公告。 五部门丨到2025年 京津冀等沿海港口利用新能源汽车等运输大宗货物比例达到80% 工信部公示申报第369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新产品(含新能源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