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法
在我国,工商登记信息是企业信用的重要依据。 而在实际经营中,如果没有履行企业法定义务、不及时办理营业执照,将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那么公司被列入异常名录后会有什么后果? 企业出现“经营异常”时,应及时通过公司登记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
2021年10月13日,建设单位平顶山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在我局申请办理了《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燃气调压站迁建工程 特殊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意见书》(叶住建消审字〔2021〕第009号)。因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图设计发生重大变更,需重新申请办理特殊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现平顶山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向我局申请注销《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燃气调压站迁建工程 特殊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意见书》(叶住建消审字〔2021〕第00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51号令)相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同意注销《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燃气调压站迁建工程 特殊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意见书》(叶住建消审字〔2021〕第009号)并予以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根据省编办《关于印发<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方案>和<广东省复制推广“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具体做法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机编办发〔2017〕186号)在自贸区深化改革的要求,我厅印发了《广东自贸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深圳前海片区珠海横琴新区片区开展建筑业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行政许可告知承诺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自2018年3月20日起,在广东自贸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珠海横琴新区片区的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行政许可实行告知承诺试点工作。 一、《方案》的制定背景 自上海自贸区成立以来,所进行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措施处于全国领先,并取得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跟上改革步伐,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要求省直各主管部门相应制定工作方案,做到上海自贸区能实施的改革措施,广东自贸区也同样实施,并统一全省的实施时间和实施要求
第九条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齐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受理 (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成立宗教团体事项进行审查。 3.决定责任:作出同意与不同意的决定(不同意的说明理由)
某市行政机关拟对城区自来水水价进行调整,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 )日内提出听证申请。 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的重大利益关系,行政机关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 )日内提出听证申请。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内提出听证申请
《行政许可法》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其适用范围没有地域限制的,申请人取得的行政许可在( )范围内有效。 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其适用范围没有地域限制的,申请人取得的行政许可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其适用范围没有地域限制的,申请人取得的行政许可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山西建设厅资质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第18号)(第20号)(第23号)(第24号)(第25号)(第26号)(第28号)(第29号) 经查,你公司申报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时,提供的人员未按资质标准要求缴纳社保,且无法证明相关人员为你公司自有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第七十九条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二十九条、第三十六条规定,我厅拟撤销你公司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的行政许可,且你公司在撤销决定作出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你公司有权自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厅提出陈述申辩或者要求举行听证;逾期视为送达,未提出陈述或者申辩和不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你公司放弃上述权利
对于9月30日已经签收的医疗器械注册项目,我中心将确保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在5个工作日内,即最晚至2014年10月13日处理完毕。9月30日前签收,并在法定时限内受理完毕的项目按《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原局令第16号)等规定办理。 对于9月30日已经签收的、按照《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原局令第16号)等规定提交补正材料的医疗器械注册项目,申请人应当在2014年10月20日前一次性补充材料,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未补正的,注册申请人再次申报时应按照《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总局令第4号)和相关法规要求提交注册申报材料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是水土保持法和行政许可法赋予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是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对建设单位履行水土保持法定义务的认定行为,也是对生产建设项目完成水土保持工作任务、解除因水土保持对其投产运行制约的许可行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机关应认真履行行政许可的责任,并对这种许可承担确定的、被长期追究的行政责任,要避免被“终身追责”。 首先,核查生产建设单位是否全面履行了水土保持法律义务。 (1)核查生产建设单位是否履行了水土保持法定程序,包括水土保持方案及其变更的报批程序; (2)核查弃土弃渣是否堆放在批准的地点、是否被综合利用,堆放和防护是否满足相关要求; (3)核查是否落实了“三同时”制度并完成了水土流失防治任务; (4)核查是否及时落实了水土保持监测制度; (5)核查是否履行了水土保持补偿义务; (6)核查是否落实了配合监督检查的义务; (7)核查是否落实了水土保持措施运行管护责任
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受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的委托,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对近期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示意见为“不通过”的企业,可通过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界面“申诉”通道上传申诉材料扫描件,并将书面申诉材料加盖公章,交至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受理大厅(徐汇区小木桥路683号)。逾期未提交申诉材料的企业,视作放弃申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