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权
2017年,宝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部署,多点谋划,深入推进决策、服务、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年累计公开各类信息667条,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是突出重点,主动公开内容持续深化。围绕全市工业发展的中心工作,着力推动发展规划、宏观调控、区域经济、产业发展等重点信息的公开
第二条 凡拥护本联盟章程,有加入本联盟的意愿,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均可申请加入本联盟: (二)拟开展药物试验的医疗机构、研究机构; (三)药物研究人员,且从业信誉良好的。 会员入会审查时,如发现严重违规记录者不得加入本联盟; 会员应自律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如被发现严重违规行为者将被取消本联盟会员资格。 (二)经秘书处审核,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确认批准; (一)本联盟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联盟的活动并享有会员优惠特权; (七)对本联盟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一)遵守本联盟的章程,执行本联盟的各项决议、决定; (二)维护本联盟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三)完成本联盟交办的工作任务; (四)参加本联盟组织的各类社会公益活动; (五)支持本联盟事业的发展; (六)向本联盟反映行业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六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联盟,并交回会员证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11号)、《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中央编办发〔2014〕4号),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从2014年开始,事业单位不再实行年度检验,改为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现将我单位下属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予以公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事业单位法人存在以下问题的,可以向杭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投诉举报: 1. 未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以事业单位法人名义开展活动的; 2. 未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 3. 不具备承担与宗旨和业务范围相适应的民事责任能力; 4. 不具备相关登记事项所要求的资质; 5. 自核准登记后无正当理由超过一年未开展业务活动或者自行停止业务活动一年以上; 6. 出现依法应当申请变更登记的情况后未按时申请变更登记; 7. 实际使用的名称,包括单位印章、标牌及其他表示该单位名称的标记与核准登记的名称不一致; 8. 有抽逃开办资金的行为; 9. 有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单位印章的行为; 10. 接受和使用捐赠、资助的情况不符合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 11. 登记管理信息和年度报告未按时公开的; 投诉举报方式: 通讯地址:杭州市江干区钱江新城市民中心F座1101室杭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邮编310016)。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11号)、《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中央编办发〔2014〕4号),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从2015年开始,事业单位不再实行年度检验,改为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现将我单位下属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予以公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事业单位法人存在以下问题的,可以向杭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投诉举报: 1. 未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以事业单位法人名义开展活动的; 2. 未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 3. 不具备承担与宗旨和业务范围相适应的民事责任能力; 4. 不具备相关登记事项所要求的资质; 5. 自核准登记后无正当理由超过一年未开展业务活动或者自行停止业务活动一年以上; 6. 出现依法应当申请变更登记的情况后未按时申请变更登记; 7. 实际使用的名称,包括单位印章、标牌及其他表示该单位名称的标记与核准登记的名称不一致; 8. 有抽逃开办资金的行为; 9. 有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单位印章的行为; 10. 接受和使用捐赠、资助的情况不符合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 11. 登记管理信息和年度报告未按时公开的; 通讯地址:杭州市江干区钱江新城市民中心A座2116室杭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邮编310020)。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杭州广播电视大学、杭州远程教育中心、杭州社区大学、杭州市民大学、杭州广播电视中等专业学校) Copyright@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版权所有 地址:中国浙江杭州富阳高科路198号 邮编:311402
河南省印发《邮政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制度(暂行)》 本文摘要:为规范全省邮政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发表,前进邮政业诚信体系建设,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发表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发表工作办法》,融合全省实际,近日,河南省邮政管理局印发了《邮政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发表制度(暂行)》。 《公开发表制度》对邮政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发表的主体、内容、时间、方式等展开了明确规定,特别强调要把邮政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公开发表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发表的最重要内容,遵循及时、精确、客观、便民的原则,主动公开发表涉及信息。 为规范全省邮政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发表,前进邮政业诚信体系建设,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发表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发表工作办法》,融合全省实际,近日,河南省邮政管理局印发了《邮政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发表制度(暂行)》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要求,2015年商务局结合工作实际,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强化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努力为全县社会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为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高商务服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我县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的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结合“三严三实”教育活动,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明确工作人员责任,细化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
公开透明是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重要标志。2010年,团结办事处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以深化公开内容为核心,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夯实工作基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明确目标,全面部署工作
根据《漯河市阳光漯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漯阳光建办〔2018〕10号)文件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将《漯河市环境保护局“阳光民生”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推进“阳光民生”,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推进民生项目和资金使用的信息公开,是深化“阳光漯河”建设,回应群众关切,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具体举措。按照《中共漯河市委办公室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阳光漯河”建设的指导意见》(漯发〔2018〕 号)和《漯河市阳光漯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漯阳光建办〔2018〕 10号)文件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同意,制定本实施方案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组织领导,严格遵循具体流程,在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对文化旅游发展规划的重大事项决策和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及时更新。我局主动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条。分别为:《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代县2022年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代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拟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的通知》,报送政策解读信息2条,我局将继续及时更新上传政务***息
2010年,我局按照区委为政府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统一要求和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上级指示开展工作。为确保公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我局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政务公开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1、领导重视,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