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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北京大学学生奖励评选办法》及相关规定, 2019年“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夏季)和“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夏季)的院系初评结果如下: 硕士校级优秀毕业生95名,硕士市级优秀毕业生32名;第二学位校级优秀毕业生18名,市级优秀毕业生6名。名单详见附件1。 在公示期间如对初评结果有异议,请邮件至 xgb@ss.pku.edu.cn,公示期结束后将不再受理申诉意见
(1)初步学会运用主题目录和搜索引擎完成信息的检索。 (2)能初步归纳信息搜索的方法和过程。 (3)领会信息评价的必要性,能根据实际需要和信息的内容特点,对信息进行选择
数据申请审核通过的校内研究人员,请不晚于使用数据前一日16:00提交《数据使用预约表》至邮箱nprdc@pku.edu.cn。收到同意的回复后可按照预约时间前往数据开发中心使用数据。 1.根据北京大学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相关规定,校外研究人员入校需要申请报备
根据国家奖学金名额在各系的分配情况,依据同学们的素质综合测评成绩(学习成绩占50%,个人总结、科研情况、志愿服务、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共占50%),结合学苑内表现情况,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初步评选出2021-2022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奖同学,初评名单请见附件1。 公示期:2022年9月26日至9月30日共5个工作日。 如对初评名单有异议,请于2022年9月30日16:00前提交书面异议申请至研发楼1101室,同时请将电子版异议申请实名发至评审组邮箱: szcp@ss.pku.edu.cn ,逾期不再受理
(1)初步学会运用主题目录和搜索引擎完成信息的检索。 (2)能初步归纳信息搜索的方法和过程。 (3)领会信息评价的必要性,能根据实际需要和信息的内容特点,对信息进行选择
1、根据《北京大学学生奖励评选办法》及相关规定, 2021年“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夏季)和“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夏季)的院系初评结果如下: 我院校级优秀毕业生96名(按照学校规定,获得过“示范班集体”的毕业生班级,额外增加1个优秀毕业生名额),市级优秀毕业生31名。 名单详见附件1,公示期三个工作日:2021年5月13日-5月17日,在公示期间如对初评结果有异议,请邮件至 xgb@ss.pku.edu.cn,公示期结束后将不再受理申诉意见。 注:获得校级奖励的同学在系统中提交校级奖励申请,获得市级奖励的同学在系统中分别提交校级、市级奖励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