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号
2016年6月1日,阿根廷生产部在该国官方公报发布第231/2016号决议,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电扇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及情势变迁复审调查,并在调查结束前,继续对上述产品征收136.92%的反倾销税。涉案产品为台式电扇、壁扇和排气扇,南共市税号为8414.51.10、8414.51.90和8414.59.90。本案利益相关方可自本公告发布于官方公报起10个工作日内就选择巴西为替代国发表意见
我们有超过60家分行分布美国各地,在香港设有一家分行,并在北京、上海及台北设有代表处。 国泰万通金控(那斯达克代码:CATY)荣登福布斯2023美国银行百强榜第10名。 国泰银行总裁兼首席执行长刘昌明先生表示:“我们很高兴能位列福布斯百强榜的前10位
洛阳欣隆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设备检验检测检验检测服务工程发展等业务的公司,成立于2006年04月10日,公司坐落在河南省,详细地址为:吉利区石化总厂院内;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得知,洛阳欣隆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的信用代码/税号为055954R,法人是马新兵,注册资本为1012.609000万人民币,企业的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检验检测服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应公司发展需要,自2013年3月21日起,总公司“广州瀚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正式更名为“广州汉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届时原“广州瀚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业务由“广州汉源新材料有限公司”继续经营,原公司的所有债权债务由“广州汉源新材料有限公司”承继,原公司签订的合同继续有效。即日起,涉及到的所有对内及对外文件、资料、开据发票,账号,税号等全部使用新公司名称
2014年12月23日,韩国企划财政部宣布停止对我定向聚酯纱线征收反倾销税。涉案税号为540246。 该案原审于2008年2月4日立案,涉案金额为442万美元
2022年12月30日,越南工贸部发布第2954/QD-BCT号决议,对进口自中国、印度、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的聚酯长丝纱线启动反倾销期中复审调查,审查是否要调整现行反倾销税。本案涉及越南税号5402.33.00、5402.46.00和5402.47.00项下的产品。 调查机关联系方式: 2020年4月6日,越南对进口自中国、印度、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的聚酯长丝纱线启动反倾销调查
2020年12月23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和越南的手扶式割草机及其零部件(Certain Walk-Behind Lawn Mowers Parts)作出反倾销初裁,初步裁定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Ningbo Daye Garden Machinery Co. Ltd.)倾销率为67.95%、获得单独税率企业的倾销率为67.95%、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为84.26%;越南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为183.87%~221.34%。美国商务部预计将于2021年3月8日对本案作出反倾销终裁。本案涉及美国协调关税税号8433.11.0050项下产品
为鼓励制药产业发展,降低患者用药成本,现将第三批适用增值税政策的抗癌药品和罕见病药品清单等公告如下: 一、自2022年12月1日起,本公告附件1中的抗癌药品和罕见病药品,按照《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抗癌药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47号)、《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药监局关于罕见病药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4号)规定执行相关增值税政策。 二、自2022年12月1日起,《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药监局关于发布第二批适用增值税政策的抗癌药品和罕见病药品清单的公告》(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药监局公告2020年第39号)所附“抗癌药品和罕见病药品清单(第二批)”中罕见病药品制剂序号9“氘丁苯那嗪”按本公告附件2确定的税号执行。 三、各批清单中的抗癌药品和罕见病药品制剂需已获准上市,对应剂型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际批准上市剂型为准
6月10日凌晨,在海关总署统一指挥下,南京海关开展“蓝天2020”专项第一轮集中打击行动,破获两起走私固体废物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成功打掉2个走私固体废物团伙。 南京海关缉私局出动缉私警察50名,分成8个行动小组,在上海、山东、安徽、江苏等地同步开展行动。现场查扣固体废物1029吨,其中电解铝残渣856吨,玻璃纤维边角料173吨;查证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6070吨,其中,电解冶炼铝残渣4575吨、玻璃纤维边角料1495吨
(原标题:阿根廷对华钢管反倾销初裁不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记者10日从商务部获悉,阿根廷生产部于2017年10月4日发布2017年764-E号决议,决定继续对原产于中国的钢管(外径小于等于406.4毫米,厚度小于等于12.7毫米,根据API 5L/ISO 3183或类似标准生产,用于石油或天然气输送,焊接或无缝,不锈钢除外,南共市税号:7304.19.00,7306.19.00)进行反倾销调查,不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欧盟委员会8月31日发布公告说,欧盟决定在对华太阳能板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于9月3日到期后不再延长。 商务部网站消息,2018年4月26日,阿根廷生产部发布2018年第176号决议,决定对原产于中国和巴西的木柄或塑料柄不锈钢餐具作出反倾销终裁,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48%的最终反倾销税,决议自公告发布日起生效,为期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