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
1.遵守宪法、法律,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没有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之后出生),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3.具有国家承认的高等院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者优先); 4.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律师资格证书(A证优先); 5.具有一年以上法律工作经验; 7.正在参加司法考试人员也可报名储备。 1.招聘立法辅助劳务派遣人员3名,工作内容为辅助立法工作及日常办公事务。 2.工资待遇: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为8000元/月(含个人部分五险一金),无高温补贴及年终奖励
中国国务院总理***今天针对“港版国安法”通过立法授权表示,“一国两制”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全国人大通过这一立法授权,表明中央要使“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维护香港长期繁荣稳定。 中国全国人大下午闭幕,***随后出席全国人大举行的总理记者会,并在回答香港凤凰卫视记者提问“港版国安法”及“一国两制”相关问题时,作上述表示
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西南地区专业律师团队 电话13980059902(微信同号) 建筑施工事故中的工伤赔偿与雇员受害赔偿,应当采用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即用人单位(雇主)对劳动者(雇员)在执行职务中所受的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不以其有过错为成立要件。用人单位(雇主)的免责事由主要限于劳动者(雇员)个人的犯罪、自杀、蓄意违章等故意行为。这是因为:(1)无论是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受损害还是雇员在执行职务中受损害,都是在为用人单位或雇主的利益、并在其委办的工作、事务中受到人身伤害
9月27日下午法学院党委与“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举行了共建签约仪式。院党委书记骆梅英、党委副书记赵恒、副院长苏新建、党委委员刘建明、党委委员杨磊、“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党支部书记魏凌俊,“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副馆长王永翔和法学院师生代表共20多人参加了仪式。 签约仪式之前,学院党委书记骆梅英与陈列馆党支部书记魏凌俊先后发言,介绍了双方合作共建的前期准备情况、合作意向的达成过程和进一步开展合作的设想和谋划
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属各分局、局直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经研究,现将《萍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利用国家“宪法宣传周”这一契机,集中开展宪法法律学习宣传,在全社会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推进宪法实施,全力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法治建设,决定组织开展以宪法宣传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00秒漫谈斯理】如何从制度层面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 进入新时代,法治建设按下快进键。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作出顶层设计,从制度上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出明确要求。 宪法为本
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白湖村卫生所发起单位: 你(单位)关于成立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白湖村卫生所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成立登记。 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白湖村卫生所(业务主管单位:福州市仓山区卫生健康局;登记证号:52350104MJY585396M;法定代表人:陈镖;注册资金:叁万元整;住所地: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白湖村尤宅12号-1)登记后,须遵守国家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接受我局的监督管理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于每年5月31日前完成年度报告工作,若改变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等要及时到我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修改章程经核准后方能生效
丁列明建议:将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改为“男不得早于20周岁,女不得早于18周岁”,删除“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现行婚姻法规定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同时鼓励晚婚晚育: 针对我国当下存在的人口问题,全国人大代表、贝达药业董事长丁列明指出,现行法定结婚年龄及鼓励晚婚晚育的规定已与我国当前的人口发展形势、生育政策等不相适应,建议尽快对现行婚姻法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他表示,现行法定结婚年龄及鼓励晚婚晚育的规定主要服务于计划生育政策,控制人口过快增长,但“十二五”以来我国人口总量增长的势头大幅减弱,劳动年龄人口和育龄妇女明显减少,老龄化程度加深,群众生育意愿发生重大转变
主讲人概况: Kent Greenfield教授为国际知名的宪法学家与企业法学者,现任波士顿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院基金杰出学人。毕业于芝加哥大学法学院与布朗大学,曾担任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David H. Souter的书记员(clerk)。Kent Greenfield教授的代表作为The Myth of Choice: Personal Responsibility in a World of Limits (Yale 2011) The Failure of Corporate Law: Fundamental Flaws and Progressive Possibilities (Chicago 2006) 以及即将由耶鲁大学出版社出版的Corporations are People Too (And They Should Act Like It)
2007年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2010年起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4年在甘肃梓钊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助理工作,2016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执业以来秉着“信誉为本”、“客户至上”的执业精神,倡导“法理精神和服务创造价值”的理念,始终坚持“宪法法律至上、社会公平正义至上、当事人合法权益至上”的执业追求,在法学专业领域不断学习,深入研究。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多年,主要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债务纠纷、劳务纠纷、房产纠纷、代写法律文书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