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建明
对合同纠纷的判决结果起决定性意义的关键法律点是什么呢
对合同纠纷的判决结果起决定性意义的关键法律点是什么呢? 案件简介:再审申请人青海临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峰公司)因与被申请人刘建明、中太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太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青海省高ji人民法院(2019)青民终20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 案情分析:原判决依据本案的事实认定刘建明借用中太公司的资质对本案工程进行施工,临峰公司与刘建明形成事实上的施工合同关系,判决由临峰公司直接向刘建明支付工程款、退还保证金,并无不当。原判决按照《建筑工程决(结)算书》中确认的税金数额扣除税金,并无不当,临峰公司关于原判决扣除税金错误的再审申请理由不能成立
本年48岁的刘明是一附院的一名苏州保安公司的一名保安员
本年48岁的刘明是一附院的一名苏州保安公司的一名保安员,2014年他骑一辆自行车单独上路,历时4个月零24天,骑行11000多公里,历经11省。途经尼泊尔首都加德满都和越南边境。 不搭车不推车,只一路骑行,博览了沿途美景,体会了各地风土民情,阅历了一次踏踏实实的骑行,虽然是穷游,却留下了一段让人惊叹的传奇阅历